認識她有兩年了吧。從他開始拒絕接受紅包。那一刻我覺得他是一個正直善良的人。觸動了我內心最柔軟的地方。開始,我的喜歡之旅,她是一個情緒化的人。會因為很多事情而不開心。而我,是一個樂觀的人。樂觀到我在上吊。別人以為我在試圍巾呢。兩年表白四次。終于失敗告終。我無數次我想要放棄。可是看到別的女孩心里想的第一個就是他。這恐怕就是愛情吧。他對我的感情是依賴吧,或者不自信。身體有點不好。這恐怕是自不自信的根本。我也說不上來是暗昧還是怎么,愛情這種東西就像嗑藥。喜的時候,在天堂。而痛的時候,在地獄,我就是這樣在地獄游走著。欲罷不能。
今天是2017年最后的一個夜晚。我還在想著她,如果時光可以倒轉。回到認識他的那一天。我在想,我是選擇認識。還是擦肩而過。時至今日,我還是很迷茫。我該堅持還是放棄。有人說喜歡,是放肆,而愛是克制。我在無數個夜里醒來想她想的發瘋那種。我會在喝酒之后。想跟他說很多很多的話。
愛情這種東西,這事說不清,緣由。他很多都是一般的。長相一般。脾氣不好。我想問自己,為什么這么愛?而且是愛得一塌糊涂。愛的沒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