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舞臺正中,出場光不再如之前華麗,只有頂端亮著一排簡單而舒服的藍色燈。這時一位歌手矗立中央低著頭,和著灑下的光線,簡單而舒服的開始撩撥和弦。是兩段重復的樂句。十幾秒后,同樣旋律的鍵盤琴聲隨之進入。
前奏結束,他不再低頭,正面的一束追光亮了起來,此時他放下了吉他,念詞一般娓娓唱出開頭簡單而舒服的歌詞:
「讓我掉下眼淚的,不止昨夜的酒/
讓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溫柔」」
于是,在那一刻我忘記了評判唱功和編曲,和許多人一樣耳朵都被歌聲俘獲了,柔軟的按摩著耳朵。雖然我不是第一次聽它。這就是昨天晚上看《歌手2017》發生的一段。歌手叫做趙雷,唱的歌叫做《成都》。
我不曾去過成都,而「成都」可以換成你的大理,她的麗江,他的家鄉小城市。只要那個城市的夜里足夠慢,足夠安靜,街道足夠長;只要那個城市有個小酒館,酒館上面有家電影院。啊,這還不夠,還需要一個放滿音樂的手機,因為當有音樂的時候,「你」、「我」便不存在,變成了「我們」。
「一路還要走多久 / 你攥著我的手」
屬于你的「我們」的回憶就隨著那歌聲飄啊飄。誰的回憶里沒有這樣一座城呢,也許那座城如成都一樣,那座城喜歡用雨給「我們」的街道點綴上泥點;或者如昆明大理一樣,喜歡用櫻花來給「我們」駐足的櫥窗落下一朵繽紛。
「讓我感到為難的 /
?是掙扎的自由」
隨著歌詞隨著思緒,在我掙扎自由還是柴米油鹽的時候,「我們」就又回到了「我」、「你」。一直到在某夜酒醉,夢回你的城市、我的城市的時候,就又變成了「我們」。于是在你的某座城,那以前不曾留意的空氣、植物、流水像慢極了播放的電影畫面,一幀一幀的播放。每一幀像一個美術院校生在風景前畫采風,一筆又一畫的在夢中勾勒著云南花海的油菜花,靠近一朵,會看到花蕊上有著細細的毛絨;鏡頭拉遠,那是一只輕輕拿著它的手,鏡頭焦點平移,不遠的是隨風飄的一襲長發飄飄。
「分別總是在九月 / 回憶是思念的愁 /
?深秋嫩綠的垂柳/親吻著我額頭 /
?在那座陰雨的小城里 /
?我從未忘記你 /
?成都帶不走的 只有你」
唱詞隨著回憶飄遠,記憶里的溫度也越來越低,好像真的漂到了成都的冷雨秋天,在無盡的傷感中瑟瑟發抖。這時候,孩子們稚嫩而柔軟的聲音把所有沉浸在自己小城故事的人們拉回,腦海的畫面瞬間從兩個主人公換成兩小無猜的小女孩小男孩,小男孩伸直身體,親吻著女孩的額頭。
哪怕沒有了“我們”,哪怕記憶也隨之淡去,可是你的、我的城市還在,老街還在。有的人記憶中的街叫成都的“玉林街”,有的叫“人民路”,有的叫“四方街”。
有的城市我們一生再也不愿回去,有的街道你每次路過也會盡量繞過它,試圖讓時間沖刷掉。可是故事還在,哪怕兩人都選擇了遺忘,小城老街還記得見證過那故事:陰天,傍晚,在某年某月的一天,這里的一扇櫥窗有兩個人曾駐足。隨著手機一首歌響起,自此開始了一段美好的故事,故事的開始在這一段路:
「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 喔哦 /
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也不停留 /
你會挽著我的衣袖 /
我會把手揣進褲兜 /
走到玉林路的盡頭 /」
曲終。
突然想借用村上春樹《挪威的森林》一句話改一改——
每個人心中都有個「小城」,迷失的人就迷失了,相遇的人會再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