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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歡喝酒,是喝品味,喝檔次,喝身份;
有人喜歡喝酒,是喝場合,喝氣氛,喝熱鬧;
有人喜歡喝酒,是喝味道,喝感覺,喝享受;
有人喜歡喝酒,是喝寂寞,喝忘卻,喝解脫;
有人喜歡喝酒,是去心堵,去煩悶,去心疾。
但是,后兩種,似乎只能是抽刀斷水……
不能跟下面這幾種人喝酒:
1.沒酒量非要喝,膽量比酒量大的人。
2.酒后無德的流氓。
3.借酒裝逼的孫子。
4.身體不好,喝完容易出事的人。
5.一喝就醉,醉了不走,走了又回來,回來說話鳥語花香,出門敢問路在何方,不知家在何處的酒膩子。
6.灌人喝酒,友情綁架,好像你不喝他就要去死的人。
曾經在山東喝酒,那時那里的講究是,端起三兩三的高腳杯喝白酒,有個口號:“一口到中央,兩口到地方。”主陪敬三杯,副陪敬六兩。還有倆便盆兒(膠東話,邊陪兒),一人敬一兩。這幾個回合下來,已經兩斤酒下肚,一團云上頭。那里還有個說法,叫“河干了撈魚”,意思是必須把所有酒喝完才能吃魚,另外,還有個講究,就是主人沒動筷子的菜,客人不能先吃,然而魚總是最后上來,經常是主人已經喝得七葷八素了,忘了動一下那條魚,客人又不敢動,所以,最后,那條誘人的魚怎么端上來的,又怎么端下去了。而客人呢,往往是第三道菜以后,就再也記不住后面的事兒了。
最近幾年去山東,酒風要好得多了,喝完基本還能自己找到家。
我喝酒,不“好色”,帶顏色的酒都不太喜歡喝,感覺不給勁兒。對下酒菜不挑剔,但必須有肉!必須有肉!必須有肉!不然壓不住酒,所以請我喝酒,千萬別拿花生米、醬豆腐對付我,哇哈哈。喜歡喝點兒,但絕對拿得住酒,從來不撒酒瘋,喝多了,最多回家“濃睡不消殘酒”。
有人說:酒是糧食精,越喝越年輕。
我覺得:酒是安眠藥,喝完想睡覺。
喝酒的小故事:
晉代人劉伶,一次喝了杜康造的酒,醉得不省人事,他老婆以為他醉死了,居然把他埋了,三天以后,杜康來收酒錢,劉伶老婆指控杜康以酒害命,杜康說,他肯定沒死。于是打開墳墓,劉伶跟那兒打呼嚕呢。
劉伶出門時,經常讓他的仆人扛著把鋤頭跟著他,說,我要是在哪兒喝死了,你就地就把我埋了。——這人超脫大發了。
李白斗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
李白要是喝多了,皇帝都不放在眼里。“龍巾拭吐”,“御手調羹”,“貴妃捧硯”,“力士脫靴”。喝吐了,拿來皇帝的手絹就擦嘴,(擦完又塞皇帝兜里了)皇帝親手給他做醒酒酸辣湯,(唐玄宗估計是一川菜廚子)楊貴妃站在旁邊給他捧著硯臺,(楊貴妃那塊頭,底盤兒多穩啊)高力士得給他脫鞋(味道好極了)。
李白不愧是“酒仙”,死都那么浪漫。到了安徽當涂,醉后看見水中一輪明月,于是就去撈,不慎淹死了。詩意。
賈島醉酒非假倒,
劉伶飲盡不留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