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商業模式的基本分類:
1. 一份時間出售一次
2. 同一份時間售出很多次
3. 購買他人的時間之后再賣出去
我的世界里的商業模式是:
1 一份時間出售一次:老師就教書育人,醫生就給病人看病,商店的售貨員就是每天把商品賣給顧客。安安靜靜地做著屬于自己的的那一份工作,心安理得的掙的自己的那一份工資。
2 同一份時間售出多次:老師除了教書育人以外,再寫作,把你的書賣出去。這就等于把自己的時間賣出好多次。
再一個就是打造自己的產品 ,滿足別人的剛需。創業者 陶華碧女士 ,她只做了一個香辣醬,就賺了好多好多錢。她的產品 ,最核心的屬性就是“滿足剛需”,大部分吃過她的老干媽辣醬的人,都是她的回頭客。
所以:把自己的時間售出多次:牢記一個概念:剛需 ,消費者以為的剛需。
3 購買他人的時間再賣出去 :老師說這個最高級的模式人人都在用。可我們真的每一個人都體會到了嗎?說實在的,我從前沒想到,現在能猜想到的就是老板,購買別人的時間再賣出去,這不就是老板嗎?這不就是中間商嗎?
老師說這個最高級的模式人人都在用,我真的還是想不清楚。
期待老師明天的答案。我的認知能力會又一次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