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林悟道《韓非子-說疑》第三十四章 五奸
紅林悟道《韓非子-說疑》上一章韓非子用燕王子噲的例子告訴君主不明于任臣,不能知人善用,就是獨善其身,勤政修身,依然會身死國亡。
燕王子噲與趙君敬侯兩人的個體行為形成鮮明對比。趙君敬侯不修德行,成天沉迷于酒色歌舞,狩獵玩樂,生活奢靡獎罰無度,但他卻知人善用,明于任臣,所以享位十年,國家富強,軍力強大,領土完整,無內憂外患。而燕王子噲,生活清貧自律,既不酒色歌舞,也不打獵玩樂,還親自下地耕種,雖擁地幾千里士兵幾十萬,但卻不善用人,重用國相子之,最終禪位于子之,成為天下的笑話。
說一千道一萬,不管是一國之君,還是一司領導,所有的智慧與能力都體現在選用人才上。職責決定了你應該具有什么樣的智慧與能力,燕王子噲與趙君敬侯都是君主,君主的職責就是治國,治國就要依法而為,依靠朝廷朝臣與國家行政體系全國官吏,所以為君之道與君王之術就顯得尤其重要,至于個人德行到是其次,這也許就是大人物不拘小節。趙君敬侯不修個人德行,但對于國是是非分明,燕王子噲注重修身,但對于國是不明就里。這就是兩人不同的根本原因。
其實,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我們明確一下,就是個人名譽與國家利益那個重要。趙君敬侯不修德行,自然個人名譽不怎么好,從世俗的眼光看這樣的君主是不可能實現國治的,因為他的個人行為不符合百姓的觀念。但在圣賢看來,國家利益才是第一位,能實現國治就是賢明的君主,而不是為了名譽而名譽,就像燕王子噲,本就是一個脫離世俗的理想主義者,注重個人名譽,又推崇讓賢推能,認為這樣就是能治理好國家,孰不知奸臣正是利用了這一點而篡位成功。治國是真實而世俗的事情,靠理想主義和一廂情愿是干不成事的。
韓非子講完燕王子噲后,系統總結了臣子的奸行將其歸納為五種,故曰:人臣有五奸,而主不知也。為人主者,有侈用財貨賂以取譽者,有務慶賞賜予以移眾者,有務朋黨徇智尊士以擅逞者,有務解免赦罪獄以示威者,有務奉下直曲、怪言、偉服、瑰稱以眩民耳目者。意思是:所以說:臣子中有五種奸邪行為,而君主卻不曾識別。做臣子的,有濫用財物行賄來騙取聲譽的;有致力于獎賞賜予來拉攏民眾的;有致力于結黨營私網羅智士來胡作非為的;有憑借免除賦役、赦免罪犯來提高聲威的;有致力于迎合下屬而顛倒是非和用危言聳聽、奇裝異服、漂亮稱號來惑亂人們視聽的。
韓非子一開始就說明這五種奸邪行為的可怕處與危害性,就是君主不曾識別,可見其迷惑性有多大,迷惑性越大危害性就越大。為什么具有迷惑性,是因為迎合了君主的習性,君主不正故被迷惑。當然君主是人不是神,自然有人的特性,認知也有局限性,就是懂得再多的為君之道,總歸是人。好在圣賢經典,總結奸邪,可以參考處理。但,問題又出來了,參不參考,處不處理還是看君主。
五種奸行都是損害國家利益,滿足個人私欲,結黨營私,要么是獲取名譽擴充勢力,要么是獲取私利和權力。所以韓非子說“此五者,明君之所疑也,而圣主之所禁也。”意思是:這五種人,是明君所疑慮、圣君所禁止的。其實,臣子的奸邪行為逃不過“徇私”,徇私必然要枉法,循私而查,奸行必顯。行私與公利是不兩立的事,天然的對立性決定了依法治國的正確性與必然性。
【故曰:人臣有五奸,而主不知也。為人主者,有侈用財貨賂以取譽者,有務慶賞賜予以移眾者,有務朋黨徇智尊士以擅逞者,有務解免赦罪獄以事威者,有務奉下直曲、怪言、偉服、瑰稱以眩民耳目者。此五者,明君之所疑也,而圣主之所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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