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我入手兩年了,到現(xiàn)在才把它讀完。但好在我2019年的讀書計劃有了一個開端。
讀完這本書之后我想了幾天,到底要不要用文字寫成這本書的讀后感。原因是這本書所涉及的話題太敏感。
當然了,大家可以且看成這是在日本發(fā)生的事。畢竟作者是日本人嘛。
少女繪摩苦苦哀求父親準許她和同學一起去看當地舉行的煙花大會。
長峰愛女心切,拗不過女兒,便答應了她。但前提是必須在七點之前回家。
眼看著時鐘的指針過了七點,也還是聽不到電話響。正在擦拭獵槍的長峰不安地站起身望向窗外。
妻子在女兒十歲那年過世,此后的多年家中只有他們父女二人相依為命。
等了一段時間還是沒有女兒的消息,長峰決定打電話給她的同學。可是得到的答復都是大家在電車站就已經分手了。
荒川下游葛西橋的北邊發(fā)現(xiàn)了一具女尸。已向警察局報案女兒失蹤的長峰被喊過去認尸。
看到尸體的那一剎那,長峰聲嘶力竭地嚎啕大哭,他的叫聲和怒吼聲好似永遠停不下來。
在親戚朋友的幫助下長峰安葬了女兒,卻終日惆悵,內心滿是對兇手的憎恨。
正當對女兒的死因一籌莫展之際,某天長峰接到了一個用公共電話打來的匿名電話留言。
留言的內容是這樣的:
喂?長峰先生嗎?殺害繪摩小姐的兇手是名叫管野快兒和伴崎敦也的男孩。伴崎的住址是足立區(qū)……
反復思考了這則留言好幾天,因為長峰不確定這條留言的真實程度。
可是轉而他又想起了過去發(fā)生的幾起不合理的案件。兇手并非每次都會被判死刑,不判死刑的案例反而更多。
如果兇手未成年,甚至連姓名都不會公布,更不可能判什么死刑。
少年法并非為被害人而制定,也不是用來防止犯罪,而是以少年犯罪為前提,為了拯救他們而存在的。從這些法律條文中無法看見被害人的悲傷不甘,只有無視現(xiàn)狀的虛幻道德觀而已。
想到此,長峰心中好似暗暗下了某個決定。
長峰向公司請了假,來到匿名電話中提到的地址。對方聲稱房屋鑰匙在門口的信箱內。果然。
長峰忐忑不安地打開門,開始找尋女兒被害的證據,就是匿名電話中提到的錄像帶。
翻到了好多錄像帶,都被標記成各種名字。其中有一個寫著“八月 煙火 夏季和服”。想起女兒失蹤那天就穿著和服,長峰將這卷錄像帶放進了電視機。
畫面一開始是全白的,可是漸漸的,他看到了人。再然后,就是女兒被蹂躪的畫面。至于具體的畫面,我在這里就不描述了。
見此,長峰感到全身發(fā)熱,頭卻冰冷。正在這時,他聽到玄關的信箱傳來了聲音。
在門被打開的那一剎那,長峰將事先拿起的手邊的一把菜刀插進了少年的右腹。
由于畫面描述太血腥,我選擇用一張照片來代替。
雖然殺死了伴崎,女兒被奪走的恨還是一點都沒有消除,悲傷也沒有得到撫慰。
如果讓他活下去,叫他反省,能勉強達到目的嗎?這種人渣真的會反省嗎?就算他反省了,長峰也不能原諒他。
因為繪摩回不來了,時間無法倒流。只要一想到這種為非作歹的人被關進牢里仍然可以活著,長峰就覺得無法忍受。
故事到此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未成年的殺人犯到底是應該被法律保護起來最終釋放,還是應該被處決?
仔細想想好似兩種方式都有一定的傾向性。這就是東野圭吾的高明之處。
他提出一個問題,把問題的兩種導向性(法律和人心)都說清楚,然后讓讀者陷入在這種矛盾的思緒中往下看以見分曉。
雖然伴崎已死,但長峰內心依然不解恨。他知道伴崎還有一個同伙,而且已逃往長野的民宿。所以他連想都沒想,就立刻回家收拾行李,出發(fā)了。
是的,長峰走向了一條復仇的道路。這條路,也注定不平坦。一路上除了要制造給警察混淆視聽的事件之外,還要每天裝扮成另外一副模樣,同時躲避人多的地方。
在長野的民宿搜羅了很多天一無所獲之后,長峰感到很泄氣。他感到筋疲力盡。
一天他打開了自己平時關機的手機檢查語音信箱,突然聽到一個聲音。
管野快兒很可能躲在長野縣內最近剛倒閉的民宿里,應該是距離高速公路交流道不遠的地方。
而這,正是他期盼已久的聲音。
可是來到此地之后并無所獲,因為警察先行到達了這個地方。
走到此時,長峰的選擇貌似只有去警察局自首了。
然而這時,又有一個電話打來。
今天晚上八點,管野快兒會出現(xiàn)在上野車站。
聽到這個消息的長峰毫不猶豫地拿起獵槍往上野車站趕去。
位于上野車站的Atre百貨公司門口,管野快兒果然出現(xiàn)了。同時出現(xiàn)的,還有早已埋伏在此的警察,然而長峰都將他們視作空氣。
等了此刻許久的長峰端起獵槍,可隨著一聲槍響,他應聲倒地。
這是警察織部開的槍,他一直追查此案。長峰倒下之前,他已喊過長峰的名字企圖喝止他,然而長峰并未聽見。
東野圭吾用這樣的一個結尾回答了一直以來貫穿全書的問題:
法律保護的是受害者,還是兇手?為令少年犯改過自新,是否就可以無視受害者撕心裂肺的痛楚?
可是這是最好的結局嗎?不見得,但卻是最具普世價值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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