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琢磨,有些事情我一定要想個明白,想個透徹,只有這樣我覺得我才有可能把日子過的不糊涂。
金錢觀就是一個,我琢磨它也有段時間了。現談談我的理解,僅個人觀點。
學過經濟學的人大概都知道,之前是沒有現在的紙幣的,紙幣出現的歷史不過百來年。比紙幣更高一個層次的概念是貨幣,它最初也只是人類創造出來的一個概念,用做一般等價物。
什么叫一般等價物呢?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有幾個特性(列的不全了):價值尺度,即可以和任何商品進行等價交換;方便流通;有儲存價值。在“紙幣”出現之前,一般等價物多是由黃金和白銀來充當,這兩種貴金屬具有上述一般等價物的特點,大家買賣商品,借債還錢都是用的它們。
后來覺得黃金白銀攜帶起來并不是很方便,畢竟是金屬,重量大。于是創造出紙幣來,并賦予它跟黃金掛鉤起來的價值,20世界中葉的美國在二戰之后稱霸世界,豪氣的承諾自己的貨幣----美元----可以兌換黃金。注意,紙幣是被賦予價值的,不是本身具有價值。紙幣是由樹木制造出來的,它原本沒有價值,印刷印刷就是了,美國一缺錢就去印紙幣。
因為紙幣的攜帶方便,它開始在貨幣的舞臺上登場,充當一般等價物,可以和任何商品進行交換,現在的買房買車都要用它。
這是當前紙幣的來源,從中我們可以看出:貨幣也好,紙幣也好,被創造出來是為了方便人類進行貨品交換的。換句話說,錢是為人服務的。
我們再來看另外一個概念,叫私有財產。當然我這里講的比較膚淺。先下看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幾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十五條 私人合法的儲蓄、投資及其收益受法律保護。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私人的繼承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第六十六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在財產私有化后,大家很快都有了一個清晰的認識,什么認識呢,就是:錢掙回來了是自己的了;房子賣了房產證上會戳我的名字;我的財產是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誰也拿不走;財富是可以傳給兒子孫子的。
這樣一個邏輯背后,有意思的事情就出現了。正所謂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人都有想過上好日子的向往,也愿意為之拼搏,這是好事兒,誰又安于平窮呢?為了過上更好的生活,人們開始想方設法的做好工作,努力工作;往上爬,拼命往上爬;掙錢,多掙錢。
然而走著走著,人性的弱點就暴露出來了。有了10萬想要100萬,有了100萬想要1000萬,銀行卡里的0永遠嫌不夠多;房子買了一套,還要給兒子買一套,看到別人買房子投資掙了錢,你看那誰誰誰多厲害,我們也得再多買幾套。人性中的貪婪,欲望,攀比,似乎快要蒙蔽雙眼。
蒙蔽的恐怕不是眼睛,而是大腦,是心。
我這里絕對不是什么宣傳消極思想,事實上在社會制度里引入了貨幣和私有財產的概念之后,人們開始變得更努力了,更向上了,老百姓口袋里有錢了,消費水平上去,拉動著國家的經濟也發展了。這是實實在在利處,不容爭辯,我自己也正受著這個大好時代的福利。
可我想提出的是:貪婪、欲望、攀比背后,我們到頭來會得到什么?
有句話說的好,人一出生,便都有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奔向死亡。所以人不是忙著生,就是忙著死。這是自然規律,不僅是人,一切生物都是如此,地球都有生命,宇宙都會爆炸。
你有沒有想過,你在生著的時候,大把大把的生命(即時間)都用在了滿足自己無止境的欲望上去了,盲目的攀比上去了,似乎我們成為了那個曾經被祖先創造出來僅僅是為了方便人類的概念----“錢”----的奴隸,卻不自知,傻呵呵的,樂此不彼的爭著斂它。
你有沒有想過,人只有一次活過的機會,生命只有一次,你想在你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留下什么么,還是什么都沒留下,似乎從來都沒有來過?也許你會說,我留下了房子,我留下了一筆財富。醒醒吧,那些是你的么,沒刻上你的名字,也沒把你頭像印上去,它們終歸還會流入這個不斷流動的世界,你的錢還終會被摸在別人溫暖的手里,跟你沒有絲毫關系!
好了,下面說說我的金錢觀。
1、是不是要視金錢如糞土?
NO!我沒有“視錢如糞土”的極端思想。
這不是打臉,也不跟以上論述有任何的沖突。
以后車子還不知道要不要,但房子一定是要有的,這需要花錢。結婚,父母贍養,看病,孩子教育,日常生活開銷都需要花錢,所以沒有錢肯定不行。
另外,有點剩余的錢至少能騰出更多的時間來做自己認為重要的事情,即花錢買時間。有點存款,可以體面的活著。同時,能掙到夠花的錢,原本就是一種需要不斷學習才能具備的能力,至少也可以避免“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嫌疑。
2、錢多少為好?
夠在像杭州、蘇州這樣的城市買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家人保險買齊,夫妻都有正式工作,有點存款,夠了!
不求多,不想被錢牽著走,控制住欲望,克服攀比。
3、錢夠花了,是不是就可以停下腳步了?
不是。只是考慮工作的時候,第一要素不再是掙多掙少。如果是錢夠花就停下奮斗腳步,那是“小富即安”,是“貪圖安逸”,還不如適當的貪婪、攀比來的好呢,至少后者還在保持著奮斗、拼搏的狀態,還在為國家經濟發展做貢獻。
這時我們更多需要考慮的,應該是自己這輩子到底要做點什么,做點什么有價值的事情,于社會于文化而言。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