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器小傳之鼓:節奏當道

任何事物的演化都是一個由簡到繁的進程,就好像動物從海里的魚慢慢到兩棲、爬行,直到最高等的哺乳類出現。

樂器也是一樣,從打擊到吹管,從彈撥到拉弦,越是復雜精巧的樂器,就越晚出現。不僅是類別的演變,就是同一類樂器中,也是這樣順序的進化。

譬如打擊樂器中,如今鼓的種類已經繁雜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手鼓、腰鼓、花盆鼓、排鼓,只要你能想得到的形狀、材料、構造、演奏方式,都有對應的鼓。

如果你沿著這些旁枝側丫找到主干,然后耐心地逐漸向前探尋,最終一定會發現鼓在遙遠時代那頭的起源。

自有朝代記載以來,鼓就已和我們共存相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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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是我國最早產生的打擊樂器之一。

原因很簡單,一是制作的材料大多很常見,石頭啦,陶土啦,獸皮啦等等。二是制作方法也很簡單,把材料蒙到一塊去就好,也不必有多復雜的造型。三呢,演奏很容易,擊打就好,無非位置和方式有所差異而已。

就是因為樂器出現得早,連帶著鼓這個字也比較資深。鼓在甲骨文中就已經出現,甚至金文中還有不同的字形。

我們的樂器小傳中,但凡哪一件歷史悠久的,就常常拿《詩經》來說事兒,畢竟中國第一部詩歌總集的地位是眾所周知且不可撼動的。《詩經?小雅?鐘鼓》中寫“鐘鼓將將,淮水湯湯”,證明著鼓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經登場亮相了。

深受我大漢民族喜愛的樂器,常常會被披上一層神化的色彩。鼓亦享受到了這樣的優待。

《山海經?大荒東經》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在入東海七千里的地方,有一座流波山。山上有個神獸叫做夔,長得像牛,蒼色的身體,只有一只腳,每當它出入海水就會引發狂風暴雨。黃帝后來得到了它,用它的皮做成鼓,用雷神的骨頭當鼓槌來敲擊,聲音可以遠達五百里,黃帝由此威震天下。

這當然只是傳說,但是可以看出在那個荒蠻的年代里,農耕民族對鼓這件樂器的推崇和敬畏。

早在夏商周的年代,就已經出現很多種鼓了,樂器的第一個輝煌時期屬于打擊樂。到了秦漢,誕生出樂府這樣的機構,打擊樂器組成了各種樂隊,鐘鼓、鼓吹等等,并有人來專門管理這些演奏者。

鼓樂的優點呢,是聲勢浩大、激揚澎湃,但缺點亦是如此。所以喜靜的音樂中,鼓往往被抑制。而喜鬧的音樂中,則被推崇。譬如唐代的《龜茲樂》中,鼓樂就占了絕對的優勢。

樂迷皇帝玄宗擅長多種樂器,尤其喜愛羯鼓。南卓的《羯鼓錄》中記載了這樣一番場景。有一天,一位琴師在御前彈奏古琴。古琴太靜了,這和玄宗喜歡熱鬧的品味大相徑庭。于是還沒聽完,玄宗就不高興地中斷了琴師,并命人速召花奴帶著羯鼓前來,為自己解穢。

解穢啊!這個詞用得多么嚇人。那可是中國文人最推崇,也是正統音樂象征的古琴啊!到了玄宗這,居然成了穢,要靠羯鼓來解。

可見在玄宗的心中,這兩樣樂器的高下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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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誕生早的樂器,越有更多的音樂之外的意義。

因為音樂總的說來是一種錦上添花的娛樂,是需要人們擺脫了最基本的生存難題之后,在享受生活的階段才會萌發的需求。而越早誕生,面臨生存問題的可能性就越大,就越是與生產、勞作、戰爭以及生活的關聯更緊密。

譬如我們的祖先在狩獵之時,用骨哨來作信號和輔助。骨哨做得越來越有音樂性,變成了骨笛,繼而又進化成了笛子。

鼓也是如此。

首先在生活中,鼓就有非音樂的意義。

譬如我們在古裝劇里常常看到平頭百姓到衙門口擊鼓喊冤的鏡頭,那登聞鼓放在朝堂外,就是喊冤的象征。

還有京劇里著名的唱段《擊鼓罵曹》,名士禰衡當著滿朝文武大罵曹操,擊鼓便是諫言的信號。

以及鼓的報時功效。其中,鼓呢只負責晚上,和負責早上的鐘合并完成這項任務。所以人們常說:晨鐘暮鼓。

其次,還有它在戰場中的象征意義。《詩經?國風?邶風?擊鼓》中寫“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可見早在先秦,擊鼓就成了戰斗的象征。

恰是鼓聲的氣勢雄壯,往往被用于振奮戰士們的精神。所以在戰場上,擊鼓是進攻的代表。《左傳》里一鼓作氣的故事,也從側面印證了這樣的意義。

兩軍對壘之時,鼓聲越響,常常代表進攻的氣勢越雄壯。所以白居易在《長恨歌》中寫安史之亂,用的詞是“漁陽鼙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聽聽,鼓聲把地面都震動了,這陣仗哪還能抵擋得了呢。

最后,鼓這件樂器也常常用作舞蹈的伴奏。《尚書》中就有記載,“擊石拊石、百獸率舞”。恰是人們的應鼓起舞,使得鼓舞這個詞最后演化而成了激勵的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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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樂器是節奏的象征,而中國的傳統音樂總體來講是重旋律多于節奏的,即便有鼓樂的興盛一時。

正統的音樂,如琴曲中是沒有固定時長、標準節拍概念的。彈琴講究的是人琴合一的境界,所以音樂的節奏要跟隨呼吸,這就是中國音樂的韻。

那樣的境界太高,很多普通人其實都達不到。在追求的過程中還造成了我們音樂的一個弊端,就是在節奏方面比較自由散漫。

所以在我們大眾的眼中,打擊樂器就不是個正經的樂器,屬于小打小鬧的范疇。而對節奏的概念,也永遠停留在秧歌隊的水平上。打正拍還可以,前8后16類型的就很勉強了,碰上個附點或者切分之類的,立馬就歇菜。

這在流行音樂中也能有所反映。我們的流行音樂往往詞和曲都很考究,可是節奏幾乎都是咚次噠次。可是在西方的流行音樂中,就存在大量的歌詞超級簡單,甚至是重復,但是節奏豐富引發律動之美感的經典之作。

譬如大家都耳熟能詳的Justin Bieber的《baby》,副歌部分幾乎就一個詞“baby”,再加個“Oh”和“No”的,竟然也能這么好聽,這在我們的音樂中根本是無法想象的事。

我們的韻和西方的標準化的確是音樂的不同流派,但這之間是否絕對矛盾、水火不容?

也未必如此吧。

境界有時候確是高不可攀的,但在進階的過程中,適當地借助一些標準化的方式,就好像踩著梯子向上一樣,至少比我們那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標準來得更有跡可循一些。

所以在我看來,立足于我們音樂的基礎之上,去強化一些節奏性的需求,其實是件大有裨益的事。

只有知道了精準,才更懂得模糊的界限。只有明確了平均,才更可能看得到多一點或少一點的差別。

只有看透了西方音樂的標準化,才能更好地悟到我們傳統音樂的韻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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