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跟我說,這是你想要的結果,我不要失去你的下落;別告訴我,你情愿隔著人海說相濡以沫,也要錯過我。
曾有人說起過這么一個故事,說,她的一個小作家朋友和女友愛情長跑十年之久,覺得生活日趨平淡之時,女友又頻頻逼婚外加一些小摩擦,小作家便和女友分了手。女孩離開時,小作家對她說,我們結一個五年之約吧,五年后的今天黃山山頂上見,若到時候你未嫁我未娶,我們就結婚!女孩沒說話,點點頭就走了。她離開后,小作家卻愈發覺得自己是愛女孩的,他們曾經的好,都成了分開后對他的煎熬。但他沒有聯系過她,他覺得,女孩如果真的愛他,定會等到五年后的黃山相見。
五年后,小作家如約趕到黃山,在山頂上一直等到黃昏,在他快放棄時,女孩出現了,還穿著他送她的那件紅色大衣。小作家興奮地向女孩跑過去,快到女孩跟前時,他突然停住了,因為他看到女孩身后還有個探頭探腦的小男孩。女孩指著小作家對這個蹣跚學步的孩子說,快,叫叔叔。后來,小作家總是說,相見不如懷念。他還是不懂,生活無法逆轉地向前,沒有人會在原地等待,他以為是她不夠愛,卻始終不知自己何其自私。
每每想起這個故事,我都對小作家恨得咬牙切齒。到底是誰賦予他的權利,敢這么耽誤一個女孩十年的青春?三千多個日夜的陪伴,偏要到分開后才知道是愛著,卻還覺得對方應該陪著他踐行自以為浪漫的約定。最后在女孩覓得良人時,還覺得是曾經的紅玫瑰終成墻上的蚊子血!他永遠都不明白,人心會涼。總是說結婚只是一個儀式,太單薄,可她就是想要這一紙承諾,你為什么就不愿給呢?
雖然現在手撕前任已蔚然成風,可我還是相信,有很多戀人是因為太年輕因為小誤會而分開的,其實他們心里還有對方,卻揪著面子,礙于不確定對方心意而不敢說。想要摸摸她的頭發,想要給她個擁抱,卻又盡量表現出像是不在意的,時刻扮演著個陌生人,在她看不見的地方,說著別來無恙。
可是你不說出口,又怎么知道她的想法呢?把日子過得簡單些吧,猶豫一件事情要不要做的時候,就去做!要知道,做了以后的后悔是一時的,沒做的遺憾,卻會糾纏你一輩子。試著讓自己輕松些,喜歡就買,想念就聯系,愛就說出來。人生苦短,我們經不住等待,耗不起試探,容不下疑猜。把話說明白,若還愛,就從頭再來,若不愛,就消失人海。讓一切清楚,不糾纏,也不再辜負。
什么都可以錯,但別再錯過我;不要說言不由衷的段落,不要再想當然的自我折磨,你在哪里, 若還愛我,請跟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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