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很久很久以前,有個孩子,走路帶風,笑容常在,無論是小路還是麥田,都有他輕踩的腳印。可能人之所以回憶童年的魅力大概于此,不必為了什么而歡笑,不必為了某事而惴惴不安,不會因為各種社會人的角色而心生掛念,活著不是純粹反而更純粹了。不由得想起以前寫過的一篇作文詩意的生活。現實中,是如此的難哪。
? ? 一周七日,周一到周五從早坐到晚,睡眼蒙眬,不自在地在各種場合穿梭,晚飯后,再也沒有深造的精神匆匆回家收拾洗漱,一日復一日。周六周日睡覺或者像正常人一樣巡游一番,然后又回到熟悉的家。長大了的好處像是一種似有非有的自由。你可以用雙手拼搏自己的夢想,因為你很可能是一個人戰斗,很可能也是一個孤獨癥患者,即使你有了足夠去旅行復錢,去談婚論嫁的錢,還是不能理想地控制自己。世界那么大,去看看的人我是極其佩服的。不管結局是什么,闖一闖,即使失敗了又如何,會一直失敗嗎?
? ? 假想一下,生命的最重要的意義是什么呢?我覺得是為心中的自己而活,為自己的事情瘋狂過。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愛了,還不如安息在最愛的天空下,最溫順的土地上。
? ? 望著萬家燈火,霓虹燈光一閃一閃,車流涌動,一片一片讓人感覺自己,這個喧鬧的世界自己內心的孤獨。少有人愿意聽你分享過去,分享feeling,把每個故事碾碎,把每一片心中溫暖成冰,我看到了世界的一片寧靜。社會在變化,活著的能力變得很重要,你愛笑,你平易近人,你陽光帥氣,你家里有錢,就是該有很多朋友。世界是公平的,外表光鮮的人的背后是常人更多的努力,是我們做不到的堅持。當我們也做到了別人做不到的堅持,我想我們也會成為強大的自己驚訝的那個羨慕的自己。
? ? 所以,無論這個世界怎樣了,保留一顆初衷的心,為了喜歡的事情,為了某一件事情,每天堅持下去,做一個,不管旁人,的自己,活出味道,而不是成為別人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