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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出現在我公眾號推文的是一個小女孩被媽媽扯頭發,女孩卻好不反抗,只是默默地承受。
近日,有網友爆出一段長達3分16秒的視頻,視頻中一名年輕的母親在孩子正在寫作業時突然暴打女孩,把她從凳子上重重地摔在地上,又拿起掃帚猛抽女孩,女孩不哭不躲,讓人心疼。
今日10時30分許,寶安公安分局將視頻中涉及的相關人員劉某華、陳某文及涉事女童(8歲)帶回轄區派出所調查。
今日17點15分左右,深圳市寶安區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發布情況通報。經詢問,母親陳某文、父親劉某華對毆打女童的事實供認不諱。初步調查情況與視頻相符,經法醫檢查,女童體表未發現明顯傷痕。
目前,警方正在依法調查處理。區婦聯已向寶安區人民法院申請女童人身安全保護令,安排專業社工和西鄉街道辦一起對女童進行陪護和心理輔導。(記者 林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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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需要,和船長聊到他小時候的情緒問題。
我問他,如果你做的不好或者做的不對,你爸爸媽媽怎么教育你的?
他的回答是,"打!暴打一頓!然后就不敢了。"
“被打以后有啥想法呢?”
“遠離,希望早日脫離魔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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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的時候,我和閨蜜一起去丹霞山散心。
在登山的過程中,我們遇到了一位媽媽在暴打自己的孩子。
當同行的另一位媽媽要將她拉開時,她卻說,“你不能這樣,你這樣拉著我,剛才就白打。要讓他長記性?!?/p>
剛開始,媽媽將孩子的褲子脫了,
用手掌打孩子的屁股,
打得通紅。
孩子一直叫喊。
媽媽說,“你的氣還沒消是吧?我就打到你消?!?/p>
媽媽繼續打。
這時,孩子起身反抗了,還手打回了媽媽。
媽媽更生氣了。
同行的媽媽好聲好氣的跟孩子說,“你不能打媽媽,不然警察叔叔會把你帶走的?!?/p>
孩子的回答,讓人又好笑好心疼,“讓警察叔叔把我媽媽帶走最好。她經常打我?!?/p>
媽媽聽完,更是火冒三丈,到處找棍子。
同行的媽媽拉不住,孩子的爸爸也無能為力,看著孩子一直被媽媽暴打。
最后,媽媽找到棍子,打到孩子“認錯”,再也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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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是目睹家暴受害者。
記得小時候,爸爸媽媽會時不時的吵架,有時甚至大打出手。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媽媽的胸口被打淤青了。
當時的我很想報警,卻沒有那個勇氣。
自古以來,“家丑不可外揚”,怎么可以將家事外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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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家庭暴力從來不是罕見事件,
我們只看到了公布于世的事件,
那只是家庭暴力的一小部分,
還有許許多多未被公布的。
還有很多家庭暴力受害者不敢站出來指證自己的親人,
礙于情面,更多的選擇了“隱忍”。
我們從小被教育要包容別人的過錯;
我們要大度,原諒別人的過錯;
我們要禮讓,將好的東西留給別人。
教育卻沒告訴我們,
該反擊的時候,
我們要毫不猶豫的反擊,
不能讓敵人得寸進尺。
當我們的身心受到侵害時,
首先,我們要作為一個人,
考慮到自身的情況,
而不是思前想后的顧慮他人,
連自己都保護不了,
用什么去保護你想保護的人呢?
當《 反家庭暴力保護法 》成立時,
家庭暴力就不再是個人家庭的事了。
當家庭暴力發生時,
受害者要為自己發聲,
維護自己的權利!
期望在未來的某一天能和家庭暴力永遠的say good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