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的定位?
假設直播是個附屬于互聯網的子產業好了,那么直播應該位在何方?
上圖是從 Ben Thompson 的博客整理出的圖,很完整的說明了互聯網的產業圖譜以及對應價值。若目標高大上,那要嘛專做內容,不然就是做內容挖掘;前者強運營、后者強社群或工具。
直播實際上位在一個很尷尬的點:
KOL視角:直播就是個工具而已
直播就是一個即時性內容的制作工具,正因為是如此,沒有一個直播平臺能獲得市場上的壟斷地位。
直播平臺的自我認知是內容挖掘的聚合平臺
每個直播平臺都以特定用戶社群作為切入點,期望能做到特定用戶社群的內容挖掘。可是我們都知道,每個直播平臺的熱門都是可以刷的。刷單行為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后果,低效率的內容挖掘會導致整體的打賞金額不斷下滑、用戶的打賞頻率也下滑。
當每一個直播平臺沒辦法提供更有效的娛樂給用戶打發無聊時間之時,那還是看看工作群的領導有沒有發紅包慰勞一下好了。
用戶與 KOL、直播平臺的交互關系
用戶與平臺理應是大數據分析透露出各種前端不理性行為(土豪打賞、刷屏)展示的群體可能性,進而協助平臺探索更多變現的可能性,但很可惜的這些被扭曲的直播平臺,其現金流仰賴公會體系、刷榜服務之下,都不用想著能否產生出用戶對平臺的黏著性。
而用戶與 KOL 之間是否僅存這種直播打賞變現模式,這必須問問網紅以及小鮮肉是否至挖掘出自身的顏值。目前為止,直播成功的探索出另一種顏值變現的方式,但是這要能成為一個為期10-20年的互聯網產業,我看還是算了吧。
不是人人都能演小黃片的。
待續
前篇:商務視角看直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