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準備更文,突然停電了、、、
如果在萬家燈火的夜晚,突然停了電,這個城市會不會滿城處于焦躁的狀態。
忙了一天的事,本想草草收場睡覺,都躺倒床上了,看到一篇文章,偶有看法,就說給你們聽聽。
現在有自媒體出售一個很新鮮的保險項目,叫戀愛保險,售價199元,三年以后憑借結婚證可以獲得一萬只玫瑰。
這并不是首創,最早的是在公元前數百年荷馬,在《奧德賽》中描述到:火神赫斐斯塔斯妻子阿芙羅狄娜與赫弟弟發生關系。為防止妻子再次紅杏出墻,作為鐵匠保護神的赫斐斯塔斯便鍛造一件緊身褡給她穿上,使她只能忠誠于自己的丈夫,也許就是最早的貞操帶的雛形,也就是最早的戀愛保險。
我國的古代其實也有類似的保險,古代稱之為定情的信物,例如手鐲,在古代這是古人一種對戀愛的寄托和保險,定情之物,不可假借于人,亦當小心保管。這是日后愛的見證。
而真正意義的戀愛保險在國內是從人壽開始的,今年四月份停售了,原因我不知道,也許收益不好或者賠錢,但是賠錢的概率不大應當。
這里面牽扯到諸如關系維持率和市場利率的種種因素,這不是我所關注的。
為什么是三年?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常言談三年之約,七年之癢?
也許如果是用數據來統計,當然三年是一個所謂的感情危機高峰的界限,不然為什么不是兩年或者五年?
常聽人說起,我要的是你心,不是你的人。可謂留住一個人的心的難度遠遠高于留住他的人。正所謂社會中所說的精神出軌更可怕。
不知道戀愛保險的市場如何,應該不錯,當初人壽針對的是大學生群體,大家所熟知的畢業之后各分東西或者異地戀的結果,這個數字概率不說都明白。
買了戀愛保險能延長愛情的保質期嗎?我想很難,如果真的是那樣,那就是社會解決高離婚率的必要手段了。
初戀總是甜如蜜,最怕她遇見比你更好的,三年的時間可以遇到很多感情危機,沒有任何一個人敢擔保這個過程沒有分手的概率存在。
愛情,現在很少人提及 了,總是說嫁給誰不是嫁,生活的時間久了,和誰過都一樣。
我不敢茍同,也不批評任何人的觀點,畢竟每個人性格迥異,所要的生活狀態也是不一樣的。
不必強求于他人,也勿干涉別人的感情生活,不要把自己的感情態度和觀點強輸送與他人,因為你不是他,他也不是你。
愛情的保鮮不在于保險。如果你一直在他的心里,他那也去不了。
保險只是一種附加的概念,而不是永久的保鮮,他也有保質期,三年,不是嗎?
三年之后,也許你會為了一萬只玫瑰而與一個心不在此的人繼續生活吧?
那代價也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