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是一個永恒的話題。人常言:活到老,學到老。學習是一輩子的事情。從嬰兒初生、咿呀學語,到長達十余甚至二十余年的學生生涯,再到投身社會大學,學習的形式、內(nèi)容不斷變化,但每個階段學習的重要性卻從未變過。嬰兒不學習,便無法與外界世界建立聯(lián)系;學生不學習,便難以知事明理、獲取更好的學習機會;社會人不學習,便容易被日新月異的時代洪流所吞沒。學習如此不可或缺,對學習本身的探究就顯得尤為重要。
百度百科上對學習的定義是:通過閱讀、聽講、思考、研究、實踐等途徑獲得知識或技能的過程。這個定義里就包含了兩種不同導向的學習,一種是知識導向,為了獲取知識而學習;一種是問題導向,為了獲取技能、解決問題而學習。知識導向的學習常見于學生階段,按照統(tǒng)一的知識體系編排,接受知識的洗禮,其重點在于學的環(huán)節(jié),但用之甚少。問題導向的學習則多見于各個階段,是指在問題指引下,開展的學習,例如律師為了解決碰到的新型法律問題精研法理、條分縷析;工程師為了解決制造上的問題,學習新的工藝、不斷實踐嘗試。
1、問題導向下的主動學習
與知識導向相比,問題導向能夠激發(fā)學習的主動性,能得到更好的學習效果。問題導向其實也就是問題倒逼,有更強的緊迫性,讓學習更加聚焦、有更強的針對性,提升學習效果。采銅在其《精進:如何成為一個很厲害的人》里提到,只有最后能夠作用于現(xiàn)實的學習,才是唯一有效的學習,實質(zhì)上也就是在強調(diào)問題導向?qū)W習效果的重要性。很多人在初入社會時發(fā)現(xiàn),在學校里學到的知識與工作實踐脫節(jié)的厲害,這與課程編排的制度設(shè)計直接相關(guān),但究其本質(zhì),是因為缺乏問題導向,只停留在知識導向的學習層面,所進行的學習,第一目的是為了學習知識,而不是解決問題。如果能將預想的工作實踐中需要解決的問題融入到學校學習中去,學習的效果也會大不相同。
2、問題導向下的主動實踐
問題導向下,實踐與學習本為一體,學習是為了更好的實踐,實踐能夠通過反饋檢驗并提升學習效果,這也是知識導向下的學習效果略遜一籌的原因所在。幾乎每個法律人都知曉或者備考過司法考試,雖然考試科目設(shè)置中也有案例分析的環(huán)節(jié),但很多都是基于實踐進行多次抽象的準理論,很多人,即使通過了司法考試,但面對具體的法律問題時,卻依然手足無措,而且備考時所掌握的知識隨著時間的消逝也淡忘得很快。筆者認為其原因在于,考試往往是在知識導向下進行設(shè)置,對問題導向關(guān)注過少,實踐環(huán)節(jié)更是缺乏,沒有了學習與實踐的有效互動,學習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我們要在問題導向下,努力做到主動學習與主動實踐并重。
3、主動性的疊加——社群學習
社群學習這個概念其實是在參加第二期21天寫作課程后才正式接觸到的,但其實之前參加的讀書會、英語學習群都已經(jīng)驗證了社群學習的功效。隨著互聯(lián)網(wǎng)和新媒體的普及,不同背景、不同職業(yè)的人因為同樣的學習需求聚在一起,形成一個學習社群。在這個社群里,有相互督促、相互激勵的學習氛圍,有精深于不同行業(yè)、不同領(lǐng)域的思想火花碰撞,有社群發(fā)起人精心組織的學習計劃,更有“1+1+1+1+...>N”的主動性疊加。這是傳統(tǒng)意義上一個人學習、單打獨斗很難達到的效果,是一種多人的主動學習,讓個人的堅持學習可以更加長久。因為也還在感受社群學習魅力的路上,也未曾對其理論和實踐深入研究,因此不再過多論述。
寫在后面的話,這是21天寫作的第3篇文章,恰逢周末,可以多啰嗦、多思考一點,感覺還是棒棒噠。關(guān)于弘丹希望我們提出的課程分享中的閃光點和改進之處,梳理如下:弘丹結(jié)合自己的經(jīng)歷,讓我們感受到并不是只有科班出身才能寫作,對文字的熱愛與堅持,讓我們也能一點點的進步;每天清晨500字的建議很好,寫作需要不受打擾的環(huán)境,能夠較好地堅持。建議的改進之處(如有不當,請批評指正):千聊這個平臺略顯拖沓,一個小時的課程內(nèi)容可以更豐富;在分享中能否更多加入互動環(huán)節(jié),提高大家的參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