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稅

前一段時間,網上有一個人把自己養得幾只鸚鵡賣給他人,他并知道自己的養鸚鵡是國家保護動物,買賣屬于違法行為,因為這件事情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一時引起社會輿論,紛紛表示法院判決不妥當,對當事人表示同情。而我對此事并不感到吃驚。

在我腦海中仍然能回憶起中央電視臺12套《法制在線》欄目中的兩個案列。其中一個案例是:當事人是貨車司機,駕駛貨車駛入一條禁止貨車通行的道路,按規定該道路只有在規定時間段內才允許貨車通行,然而這位貨車司機駕齡淺,不清楚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細則,通過電話詢問別人,對方給出的是模糊的答案,當事人就把貨車開上這條道路。行駛途中,為了避讓前方車輛,結果他駕駛的車輛失控,導致一場嚴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七死一重傷的慘劇。法院最終判當事人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賠款受害人家屬總計640萬。另一個是案例,當事人是一位年輕婦女,但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小的孩子剛出生幾個月,也許是家庭負擔較重,被人慫恿居然走私毒品,可是當事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走私,并不知道自己走私的是毒品海洛因,更不知道我國法律對走私販賣海洛因的量刑之重,超過50克僅僅是一枚雞蛋的重量即被判處死刑,一位年輕的母親,兩個嗷嗷待哺的孩子……每次想到那些片段,心情都很沉重。

正是他們的遭遇使得我很害怕:我害怕自己知道的太少;我害怕自己知道的太少而吃虧;我害怕自己知道的太少而吃虧自己卻并不知道。

正是帶著這樣一種恐懼,每當看到社會精英人士關于“區塊鏈”、“數字資產”“比特幣”的言論時,我就感到害怕,我怕自己在這一股中浪潮中吃虧,為了抵消一點這方面的擔憂,我決定買一點比特幣,可看到比特幣的價格已經漲了那么多,又問問自己我這是不是像笑來老師說的那樣在“心急火燎的隨大流”。笑來老師也說過,只買自己真正懂的資產。我問自己:比特幣是不是我自己真正懂的資產嗎?我想不是,但是我想決心還是想隨這波大流,我想,我要隨的不僅僅是“比特幣“這股大流,我更想隨比特幣背后所代表的”區塊鏈技術“這個大流。我清楚,這個時代變化的速度之快,不會給我看得清楚想得明白的機會,我只知道許多精英說過”比特幣“、”區塊鏈“的好話,甚至連谷歌的創始人都夸過”區塊鏈“,我能怎么辦,我敢不相信他們嗎?我不相信他們我又該相信誰呢?起碼相信他們能給我找到一些暫時的安全感。

就算,這一次心急火燎的行為,最終是一個糟糕的結果。我想,這只不過是我為自己的認知不足而主動繳納的“認知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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