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春節假期是黨的十九大后第一個重要節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定抓牢這個重要節點,全面加強正風肅紀,加強監督檢查。
那么,“兩節”期間,黨員干部究竟有哪些紅線呢?下面梳理了一些相關制度規定和大家學習。
第一篇
關于節禮
1. 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
2.嚴禁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
3.嚴禁違反規定接受管理和服務的對象、管理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外商、私營企業主、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
4.嚴禁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單位之間、單位內部用公款送禮。
5.嚴禁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利用該人員的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收受禮品。
第二篇
關于吃喝
6.嚴禁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單位之間、單位內部用公款互相宴請。
7.嚴禁用公款支付、報銷私人聚餐費用。
8.嚴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吃請。
9.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高消費豪華飯局。
10.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11.參加其他私人聚會和自費餐敘也應注意形象,不能失態,不勸酒、不醉酒、不酗酒,更不得酒后駕車、酒后滋事。
第三篇
關于福利
12.嚴禁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
13.嚴禁以“加班費”、“勞務費”、“誤餐費”等名義變相濫發福利。
14.嚴禁違反規定向關聯單位(企業)轉移好處,再由關聯單位(企業)以各種名目給機關職工發放津貼補貼。
15.嚴禁違反規定使用工會會費、福利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
16.嚴禁借重大活動籌備或者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與活動無關的實物。
17.嚴禁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年會、經營性文藝晚會,務實節儉組織好正常的黨團、工會活動。
第四篇
關于旅游
18.嚴禁用公款組織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國(境)旅游等活動。
19.嚴禁接受服務對象提供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
20.嚴禁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公款旅游。
21.私人出國(境)旅游,要向單位提前報批。
22.嚴禁違規使用公車。
第五篇
關于婚喪事宜
23.嚴禁講排場比闊氣、奢侈浪費或者搞封建迷信活動。
24.嚴禁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25.嚴禁邀請管理服務對象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人員參加婚喪喜慶事宜。
26.嚴禁借機斂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
27.嚴禁借其他親屬名義或采取分別宴請、化整為零等方式變相大操大辦。
第六篇
關于公務接待
28.嚴禁在轄區邊界組織公務接待迎送活動。
29.嚴禁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
30.嚴禁重復性考察。
31.嚴禁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
32.嚴禁在機關內部接待場所吃請揮霍。
33.嚴禁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舉辦會議和活動。
34.嚴禁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35.嚴禁國家工作人員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國內公務接待范圍。
36.黨員領導干部在公務活動中要帶頭不喝酒、不勸酒,午餐一律不得飲酒,酒后不得胡言亂語、尋釁滋事、駕駛機動車。
37.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第七篇
其他紅線
38.嚴禁借元旦、春節之機搞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跑官要官。
39.嚴禁參加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
40.嚴禁發生其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