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關于維權的小事 共思考#
事情是這樣的,周六電話管理處換了一個燈泡(收了25元燈泡費,10元人工費)。
周天回來看完全不亮,于是自己動手拆下來一看竟有明顯使用痕跡。一般遇到這種事我都是(算了吧,不好意思,拉不下面子)
燈泡貴若能正常使用也沒什么,但收高于正常價格還給一個舊的燈泡我就不能忍了。剛剛到管理處說了一通,值班人員查看報修只登記了10塊錢,他還騙我說那名維修人員休假要9號才能回來(看吧,不想承擔責任)另一個維修領班看不下去了,帶我去五金店問燈泡價格(居然只要7塊錢)說明天會處理這個事情。
于是我買了燈泡自己回去把燈泡換了。
過了十分鐘,那名“休假”的維修工就登門給我道歉并退款了25元,雖然他還是不承認燈泡是二手的,雖然他還說如果我有他電話直接找他,不要通知管理處。
幾點思考:
1.遇到不合理的事情,勇于維權。別人需要幫助該發聲的時候也別沉默。
2.維權要找到合適的,有決定權的人,否則太多時間浪費在反復且無效的溝通(可以投射到工作)
3.清晰的說出事情的重點(二手燈泡,亂收費)表達態度(對方的過失,個人的情緒:生氣)明確需求(退款)
4.最后贊一個公寓處理事情效率高
5.我也是一個自己換燈泡的寶寶啊
你有什么關于維權小事分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