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歷,由于不懂得談判技巧,在租房、買車或者買房的時候白白多花了很多錢,當時還覺得理所應當,事后才發現這些錢原本可以省下來,想想怎么當初談判的時候就被套進了對方的局里出不來,最后只能怪自己不懂得其中的門路。
關于利用談判技巧,成甲曾經提到過他的買車經歷,通過巧妙的運用談判技巧,成老師在買車的時候足足省下了3萬塊錢。
我今天想分享一下自己早年的買房賣房經歷,想想如果早知道這些談判技巧,當時至少能節約10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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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父母一直住老公房的高層,考慮到晚年上下樓行動會不方便,再加上沒有電梯,所以想給他們換一套底層的房子。
母親執意想要3樓以下的房子,就算有電梯也不喜歡住高層,擔心萬一哪天電梯壞了還是得走樓梯麻煩。于是當時中介提供的房源信息,高層的一律沒有考慮。
看了大半年總算看中一套滿意的房子,樓層也滿意,房子朝向,小區環境都符合父母的要求。總價不算低,但在我們可以承受的范圍之內,當天就和中介約好帶著定金準備訂房了。
中介告訴我們房東住的很遠,一大早就趕過來,讓我們等一下。結果一等就是一上午,到了中午我和父母正想去買飯的時候,房東終于到了。
中介沒有讓我們和房東直接接觸,而是先去和他們交涉試探他們的底價。我和父母只好先吃便當,只聽見隔壁聲音越來越大。過了一會兒,中介走進來,很無奈的告訴我們,這個房東想加價,問我們還買不買。
看了那么久的房子,定金也帶了,算是非常給誠意了,但現在確實這個結果,我很生氣的說不買了。正準備走的時候,中介突然拉住我說,店長發給她另外兩套房子,也是底層,要不要去看看。
原本父母都想放棄了,我說既然來了就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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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看完后父母對其中的一套很滿意,讓中介去問了對方價格,同樣的面積沒想到總價便宜了50萬,父母一聽更高興了,當即決定約房東來談談。
房東馬上趕過來,中介提醒我們這家房東比之前那家好說話,可以試著再還些價格,也許對方同意可以節約不少錢。
從剛才的失落到現在有了新希望,父母自然很高興,大家都是厚道的人,也不能還的太狠,就稍微還了一些,房東自然一口答應了。
但在一個月之后我從一家網上房產交易平臺了解到,這個小區的房子和我們同面積的,價格低了10-20萬,后悔當初沒有好好學習談判學。
其實在當時的交易中,我們犯了幾個錯誤:
1、 對比偏誤
在經歷了之前房東加價的經歷之后,突然中介給出一個價格更低,裝修更好,房東又有誠意的房源時,我們馬上產生了對比心理,覺得占到了便宜。
但這里其實是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就是對比偏誤。我事后了解了一下,這一塊地區的房價總體比之前那塊地區偏低,所以總價低是很正常的,并非房東降價了。當時我們只看了總價,并沒有考慮周邊地區的整體房價,產生了偏誤。
就像有一個故事,一位顧客在店里看中了一件毛衣,在詢問店員價格的時候,店員很大聲的問老板娘這件衣服多少錢,老板娘故意大聲回答49美元,這時店員轉過頭告訴這位顧客,這件毛衣賣29美元,顧客會怎么做?
這位顧客拿起毛衣立馬付了錢,頭也不回的走出了店里,其實他是想在老板娘還沒發現價格誤差的時候就離開。卻不知這是店員和老板娘設的局,故意讓顧客產生對比偏誤。
2、事后諸葛亮
其實在交易之前,我就應該去網上或者其他交易平臺進行類似的比價,而不是在支付定金后才去比價。在決策之前需要非常全面的去了解相關的信息,而不是在事后回顧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的作了錯誤的決定。
3、談判失誤
在那次的交易中,我們并沒有進行什么談判,而是在中介的建議下,出于人情世故隨便說了個價格,事后我才想明白,和這位房東非親非故,也不會有任何交情,只存在買賣關系,講什么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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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其實就是要在一個可能的交集里面,找到一個方案,大家都能接受。這是談判的本質與核心所在。談判者的高明之處,不是討價還價,而是能夠最快速地發現幾個問題:
雙方的利益有沒有交集,交集在哪里;
雙方各自的談判籌碼和底線在哪里,如何逼近到對方的底線;
如何作出妥協,如何用盡可能少的付出,獲得必須要拿回來的東西,而不是執迷于你想要的東西。
在《談判是什么》一書中就提到四個談判步驟:
01 獅子大開口
02 紅白臉角色
03 虛擬決策人
04 傷口上撒鹽
所謂獅子大開口其實就是在談判之初就定出一個很高的交易價格,拿買房的經歷來打比方說,比如房東當時的掛牌價是300萬,根據“獅子大開口”原則,剛開始可以這么說:“這么貴,我覺得150萬差不多。”不要怕這么砍價會被人罵,中國古話叫:“頭戴三尺帽,不怕砍三刀”,這是為之后的討價還價留下充足的余地。
這么砍價自然是不行的,房東一看就沒有誠意,這時候就要運營第二個“紅包臉角色”原則,比如我的母親這時候可以出來打圓場:“這個也太低了,太沒誠意了,我看要不250萬吧。你們覺得呢?”
這個時候中介或者是房東肯定會馬上跳起來反駁,這時候最容易暴露對方的底價,對方會說:“最低270萬,我們也是誠意賣的,已經是非常低的價格了。”
這樣就比原先低了不少,但先別急,還不能馬上達成交易,這時候需要運營第三步“虛擬決策人”原則,這時我可以接個電話并告訴房東:“我父親在另外一個小區也看中一套房,總價才250萬,如果您能便宜點我就讓他過來看看您這邊的房子,如果不行的話今天就到這里,我得先過去了。”
不說房東大老遠跑過來,中介肯定不想錯過這單生意,這時候不需要我們自己去提,中介也會幫著讓房東再作考慮。虛擬決策人這時候就影響了多方的決策。
最后房東同意了250萬的價格,但在簽合同之前還可以利用最后一個“在傷口上撒鹽”原則,給自己再爭取一些利益,在落筆前可以告訴房東:“我父親那邊的那個房東說家具全送,您看這些家具也要花我不少錢,算上裝修的錢可能我的預算不是很夠,要是能送家具的話我馬上就簽。”
這樣一輪談判下來,最終很可能是以比較低的價格,外加附加的福利獲得了理想中的權益。所以好好學習談判技巧,不僅自己在買房、買車時可以用的上,職場談判同樣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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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推薦大家幾本談判相關的書籍
《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