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網上曝出天王巨星周杰倫宣布在明年迎來36歲生日前,一定完成當年對粉絲的承諾:36歲前結婚。而他的結婚對象名不見經傳,既不是歌迷們一心期盼的蔡依林,也不是高調承認過的侯佩岑,而是比他小14歲,年僅21歲的昆凌。此消息從周杰倫口中曝出,作為歌迷的我也有種嘭得一聲心碎的感覺。我的偶像要結婚了,竟有種我的青春要結束的蒼涼。從上初中開始,我才真正從兒歌過度到流行歌,而我接觸到的第一位流行歌歌手,就是周杰倫。后來我常想一個問題,為什么一開始接觸就偏偏是曲風和唱法非比尋常得周杰倫,讓我此后再聽其他歌手的音樂,又怎能輕易愛上?
一晃十年過去了,整整十年的學生時代,貫穿我的全部青春。音樂是承載記憶的載體,當時什么人物、什么事件、什么心情下聽了杰倫的哪首歌,此后若干年里,同一首旋律再想起,有些我以為忘了的,原來只是不曾被勾起。后來的后來,我再沒有聽過他的任何一首歌,我以為他的時代過去了,或者說,我以為我崇拜偶像的心境已經結束了。前陣和朋友去KTV唱歌, “熱門曲庫”里的目錄翻了七八頁,竟沒有一首我聽過的,只好點了幾首杰倫的歌,我以為我忘記了怎么唱,然而旋律再次響起,記憶也跟著回來。
我也想借著周杰倫的音樂回憶下我的青春,卻不知從那些支離破碎的片段中如何再拼湊起完整的一段。那時候,我們因一個人,一段往事而聽著一首歌;再后來,我們因一首歌,回憶起一段往事,一個人。這大概是音樂充滿魔力的原因之一吧。
在網上看到一段致女杰迷的一段話:青澀給了蔡依林,成長給了侯佩岑,承諾給了昆凌。周杰倫想要娶的不是轟轟烈烈的蔡依林,不是當眾承諾的侯佩岑,而是昆凌。愛得深,愛得早,都不如愛得剛剛好。有時候不就是這樣么,她只是在你想結婚的時候出現了,所以我嫁給了別人,你迎娶了別人。這,就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