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現,酒店單是在辦理入住時請客人們在環保倡議卡上做一個與環保有關的小承諾:一是在“愿意在入住期間重復使用毛巾”的選項前打勾;二是客人們會得到一個“地球之友”的徽章。如此,不僅能夠提高毛巾床單的重復使用率,還能讓客人們做出其他有助于環保的舉動。例如,他們更加有可能在離開房間時關燈,在辦理退房時關上空調和電視。
這給我們的啟示是,任何一個想勸說他人做出多重并互相關聯的行為改變的人,第一步是確保最初的承諾是具體明確的(而不是如“愿意在入住期間保護環境”的寬泛承諾)。第二步是確保在實踐該承諾的環境中,放置一個“提示”,這個提示應該完全符合第一部中的具體承諾,并且能夠引發出另外一些與此承諾相關的、符合你期望的行為。
比如,你想倡導員工更加積極的回收利用物品和降低辦公室的總能耗。你首先請員工們做出一個針對某項行為的具體承諾(比如每天晚上下班后把廢紙放進回收紙簍),然后在能夠提醒大家節約能源的地方放上一個“提示”(比如把回收紙簍放在電燈開關附近)。就能夠起到比較不錯的效果。如果把一張寫著“勿忘環保承諾,請隨手關燈”的小卡片放在燈旁邊,還能進一步取得更好的效果。
同樣,類似“地球之友“的徽章的效果對慈善事業是個很有用的提醒,單是鼓勵人們捐助善款是不夠的,還應該給他們提供某種可以公開展示,標志著他們的許諾的東西。
事實上,在兌現承諾這件事上,有兩個關鍵點:這個承諾是否已行動為導向(主動的),該組織或個人作承諾時的公開程度如何(公開的)。比如當酒店員工把徽章直接塞給客人的時候(沒有做任何承諾),他們扼殺了讓客人主動采取行動的機會,客人也失去了公開作出承諾的機會。正是因為這個雙重的錯誤,結果適得其反。
內容來源:《細節:如何輕松影響他人》之讀書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