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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寫作?
我以為,我只是寫,尚不可稱為作。我只是想用我的文字記下我看過的人事、花事和心事。所以,我寫感想,寫游記,寫讀后感,皆是所思所想有感而發。最多就是,把不同的時間不同的事不同的人,寫到了一起,終究是為了更好地寫下我的故事和心情。
30歲的人生,在三兩座城之間游蕩,有的人成了我生命中的過客,我也成了有些人的過客,在對方心中留下一抹色彩抑或淚痕。走過的、經歷過的,就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想用我的筆尖,真實地記錄下所有這些,留待未來的某一天回味,也與你和他和她分享。
不會華麗的辭藻,也不會巧妙的方法,在某個瞬間,有一種沖動,想要把心情寫下來,寫成一篇故事或者散文,留下這一刻的心情,仿佛這樣就能留下一起經歷這些故事的人。最終,故事留下了,人卻走了。讀著這些自己寫下的故事,當時的心境仿佛觸手可及,仿佛又坐在了故事中的那張石凳上,跟故事中的人一起望著天,漫無邊際地聊著。
所以,我寫的故事總不免感傷,因為故事里總有一個已不在我身邊的人。我也在想,我的故事不能只有一種,不能都承載于分分合合的情感之上,我的人生也不只是在感受這分分合合。天地那么廣闊,人生應該更高遠,我應該去探索更多的未知,寫更多的人生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