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了,感覺欲壑難填。我覺得兩個人如果真的一致到一種地步就真的要殉情了,需要有一個人很現實。因為生活是很現實的事情。可如果真的遇到了那個人,所有事情都變成了生活之外的事了。
我們都不確信是喜歡對方的,如果是的話,就不可以有比較啊。因為是不可比的,他是覺得現在我是很合適的那個人…合適,是很現實的考量。或者說,如果我是喜歡他的,我也不會問出我們倆合不合適的問題啊。那本來就不該是個問題.
真的是愛情,很多事是感知不到的,是不會用腦子想的。我以為的愛情是,我看到的是你,只是你,一切本來就事那樣.我看不到你是高是是矮,是胖是瘦,是善良還是卑鄙。
或者 他想找一個妻子,我想找一個愛人。
所以我不需要什么承諾也不害怕耽擱,他卻想好多。
維持玩伴,也就無所謂他所謂的傷害了吧?我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