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春秋霸主”相關問題的一些思考

如何理解“霸主”概念的本質?

春秋時的中國大地可以劃分為兩個不相統屬的獨立板塊,一是位于北方以周文化為核心的中原板塊,二是在南方以楚文化為中心的荊楚板塊。在兩大板塊互相碰撞的過程中,中原諸侯為抵御楚國的入侵及楚文化的滲透,逐漸探索形成了一個想象的共同體,也即所謂的華夏聯盟?!澳弦呐c北狄交、中國不絕若線”便是這個聯盟形成的歷史背景,而霸主正是為了維系共同體秩序而產生的諸侯領袖

這個共同體是植根于夏商周三代的天下秩序而產生的縮小版政治模型,霸主在共同體內部的地位,就等同于天子在三代王朝中的地位。換句話說,天子具有“天下共主”的合法地位,而霸主的權力范圍僅限于共同體內部。因此春秋霸主的概念本身就是具有區域性特征的,所謂“全中國范圍內的霸主”,實際上更符合夏商周三代對天子的定義

天子的權利合法性來源于中原部族治理黃河水患的需要,與之類似的是,霸主只有當履行了相應的職責,其合法性地位才能得以確立。霸業秩序的最終目的是維系華夏禮樂傳承,避免其文化信仰被外力力量所侵蝕。為達成這個目的,霸主需要抑制或延緩中原各國相繼出現的封建制危機,其所承擔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維護國際政治穩定,避免以大侵小及滅國戰爭的發生;建立可信承諾機制,積極干預列國內部政治秩序;帶領諸侯治理黃河水患,履行互相救助的義務;維護共同體內部市場秩序,保證各國戰略物資的供給。

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楚國在過去一直被視為華夏共同體的一員,也是中原霸業秩序的有力競爭者。但在真實的歷史情境下,被視為蠻夷的楚國一直都是中原共同體排斥的對象——“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這句話正反映了中原諸侯對于楚國的真實觀感。因此,在整個春秋歷史進程中,楚國一直都是以一己之力與整個中原抗衡的特殊存在,是中原諸侯為了鞏固華夏聯盟所塑造的假想敵。楚國的興盛與否,也往往成為霸業秩序能否存續的硬性指標。

有鑒于此,筆者不揣冒昧,為霸業興盛時期的“霸主”下了一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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