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俗氣的一句話:改變不了環境,那就只能改變自己。改變分為主動與被動。愛也要主動愛與被愛。能改變命運,是自己,因為你能改變的是你自己的命運。
真的發覺做與不做是不同的,這個道理是用自己2009年以來至今年(2016)現在的切身體會得出來。我一直在腦子里論證著,我不知道碼些什么字?我為什么要碼字呢?如果碼字的質量不高,為了碼字而碼字,那不是一個很笨的做法嗎?不是浪費著時間嗎? 嗯,過去我這樣想著,也這樣子做著,所以,成了一個只會嘆氣的自己,越來越討厭的自我。
寫作,于每個人意義不同。我目前定位于我的文章是自我認識,自我覺醒。我做不到高度概括出可以提供知識給別人學著做,我做的是靜靜的把我自身的情況寫下來,告訴能看到文章的人,這世界里有這一個人,他(她)的某些想法與做法,可以提供那么一丁點參考給我。而我本人又在碼字的過程中,覺醒。
其實我的的確確是喜歡碼字,不對,正確來說是敲打鍵盤。自高中畢業才有機會接觸什么叫做電腦,知道怎樣打字,大二的時候,家里用僅用的錢為我買了一臺現在看來很古老的臺式二手電腦。當擁有僅僅是占有的意思時,我用電腦打游戲,上網,瀏覽各種八卦。。。我沒把我最本質該做的事情落實。每次打開word,我就自我覺得愧疚。所以,我耽擱了那么長的時間,終于在簡書,重新開始。不為什么,路是對的,做下去肯定有意義。有句話不是說:是堅持下去才看到希望,不是因為有希望才堅持下去的。
看了李笑來老師的文章,現在真的不怎么喜歡用“堅持”這個以前很激勵的詞,因為感覺“堅持”是很用力,很辛苦在扛著。而做著自己喜歡、愿意花時間的,一切都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開始了,就不要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