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年紀,這光景,對于吹蠟燭這件事本不該有太多恐懼,但于我,竟成了一件提心吊膽的事。似乎就在昨天,需要吹滅的蠟燭數量還只是區區的13根,眨眼間,這數字竟已翻了一倍還多。按理說,吹就吹唄,33歲尚不算糟心的年紀。不過,如果此時的你仍是單身,又沒啥大出息的話,就有點不妙了。我就算不拿30歲不到便功成名就的岳飛,亞歷山大來說事,單把我朋友圈里秀娃,秀恩愛,秀忙碌的同事同學拎出來參觀一遍,也已足夠讓自己臉紅一整天了。對了,順便說一句,這兩天,我的朋友們已不滿足于朋友圈曬娃了,根據照片顯示,他們的公子千金們,盡管年紀不到10歲,身高不足1米5,但已開始和異性“手牽手,一步兩步三步四步望著天”了。情況于我很嚴重了啊!
厚文啊厚文,你怎么就這樣了呢?我想了想,自言自語道“我太老實了”。聽我這么一說,有人跳出來,帶著不可思議地口氣揶揄我“你還老實,悶騷的男人。”沒錯,悶騷是真的,否則我寫不出這么多破玩意兒。但老實,也不假啊!
(一)
你比方說,我13歲那年。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形勢一片大好。那年,我的形勢也不錯,成績穩居中上游,作為獎勵的游戲卡一張接著一張。關鍵那一年,是我的學校最后一年以“男女生搭配”方法排座位。一張大概1米多的課桌,僅容得下兩個鉛筆盒和兩疊書,你多放塊橡皮都容易越界。更別提當中午男生和女生都趴在桌子上休息時,兩個人相隔的距離有多近。多年后,我才意識到這尺寸完全按照影院情侶包廂定制。可惜,當時我老實啊!別說和同桌的她擦出懵懂的火花了,連借塊橡皮都可能挨打。而且由于女生發育比男生早,我竟還打不過同桌。當時,我那個氣,心里巴不得早點換成和男生坐一起。又過了很多年,我才偷偷地懷疑,一個女的,如果總是有事沒事掐你一下,拍你一把,為了一塊小橡皮和你爭個不停,或許對你印象還不錯。
可惜,我老實啊。。。。
不過,如果當時我不老實呢?我大概會和她為了一塊橡皮而結下一種難以言表的“友誼”。我會忘記讀書這件事。會每天陪著她走上幾公里一起回家(盡管方向根本不同),會每天以問作業為借口打電話去她家。一次兩次三次,直到她老子在電話那頭吼上一句“你他媽有病啊,每天做啥功課自己都記不住啊!13歲就老年癡呆啊?別打了!”而我會依舊癡癡地想,即使被分開,即使被怒斥。最后,成績一落千丈。我的初中很普通,進入重點高中的可能性不到40%。而我又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沒背景,沒路子,如果書都讀不好,現在的我,可能連這份文案的工作都要不到。夢再美,也得先填飽肚子。
還好,得虧我老實了。
(二)
這種例子實在太多,我信手拈來就又是一個。不信我再給你拈一個。
我大學2年級時,大概是2004年左右。根據當年中國某權威機構做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該報告我沒見過,由好友陳華俊口述。真實性請與他當面核實):當年中國人初次性行為發生年紀大概是20-22歲。我1984年出生,正好踏進門檻!可又趕上好時代了!我完全可以拿著這份“報告”行走在男女比例為1:10嚴重失調的上師大大道上,以對報告數據求真務實的態度,尋找可靠的異性研究伙伴,共同通過實踐證明報告的真實性。但,我沒有。我是如此的克制自己。以至于我有好幾個暗戀對象,竟沒和她們說過一句話。更別提非分之想。甚至在夢里,當有女性投懷送抱之時,我也表示出極大的紳士風度,輕蔑地說上一句“女士,請自重”。在彩蝶飛舞的上師大,在周遭的出租屋比書店還多的上師大,在每到午夜時分學校后門便有女子出沒,渴望與你學習黨課的上師大,我并沒有留下些什么。
可惜,我老實啊。。。。
不過,如果當時我不老實呢?光晚上在學校后門那些渴望學習進步,渴望討論黨課的女生就足以滿足我的一切幻想了。再算上林林總總有緣的,暗戀的,可能的,看似不可能但最后可能的對象,我這四年大概能很充實。然后呢?我會成為一個負責的人嘛?還是反變成一匹毫無責任心的種馬,奔馳在社會這片草原之上。吃盡青青綠草,死活擠不出一滴奶;留下好多情,偏留不下一句承諾。會否口袋里除了好幾張無痛人流,不成功包退錢的小廣告外一無所有?以我對我這人33年的了解,難說。
還好,得虧我當時老實啊。
(三)
我想了想,舉例得有三個才足夠有說服力。所以,我舔著臉又想到了一例。
大概是2012年間,我們這代85前迎來了結婚潮。當時,幾乎每隔幾周,甚至10余天就會有人來介紹對象。那場面真是“人來人往,應接不暇”。介紹的對象中有當律師助理的,有當健身房前臺接待的,有地鐵公司的,有公司白領的,有干導游的,有小清新的,有五大三粗的,有男有女的。(等等,這句是瞎編的!)但是,我竟然按兵不動。看過了這個看那個,看過了那個看下一個,就是,沒行動。于是乎,時光飛逝,結婚潮就這樣過去了。就算以最壞惡意揣測,以7年之癢來計算,離婚潮至少也得等到2019年。在結婚潮退卻多年,而離婚潮尚未排山倒海來臨之際,我只能成為尷尬的中間數了。
可恨,我老實啊。。。
不過,如果當時我不老實呢?我這人30歲才開竅。20多歲的自己像個傻子。那時的我,若真和誰誰誰結婚了,生娃了,又擔負不起家庭的責任,扮演不好丈夫父親的角色。吃苦的終究是娘兒倆。連給人蓋件衣服都不懂,還能指望當時的我什么呢?為結婚而結婚,為過上性生活而結婚,這樣的婚姻不是我要的啊。也肯定不是對方要的。當然,話說回來,就算現在的我,也不見得就完美了,就很棒了。只是,現在的我,學會了反省和學習。而當時的我,只是個活在夢里的孩子,真的不適合結婚啊。
所以,我也會慶幸。慶幸自己的老實,而沒成為下一波離婚潮的弄潮兒。
這文章寫到這兒基本就可以結尾了。洋洋灑灑,胡說八道,不過是一篇自黑的小文章。既不深刻,也不做作。只想提醒自己,讓自己看清自身因老實特質遭遇的好與壞。也讓其他人知道,這個老實人心里對于老實二字的解讀與想法。昨天我媽問我,我這人禁不禁得住他人的嘲笑。我笑著說“別說被嘲笑,我每天還要學著自嘲。這習慣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