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右手有顆痣

本文參加#青春不一YOUNG#征稿活動,本人承諾,文章內容為原創,且未在其他平臺發表過。

那天是很平常的一個周末,下午的陽光很好,晴朗,微風,洋槐花已經開到最盛,小小的鎮子上,到處都彌漫著好聞的花香。唯一不平常的一點是,我把一根用來捆紙箱子的短短的皮質包裝帶點燃了,等到包裝帶軟軟地垂下來的時候,我趕緊吹滅火,趁著包裝帶溫度還很高的時候將它的一端小心地貼在右手大拇指下去大概一寸的地方。被灼燒的刺痛感瞬間傳來。

你是否會以為我是個叛逆、頑皮、上躥下跳的男孩子呢?恰恰相反,才上初二的我,是爸爸媽媽眼里乖巧寡言,從不讓他們操心的小女兒,是鄰居嘴里常說的“你看人家那誰”的“那誰”,是同學們看來靦腆內斂跟誰說話都會害羞低頭的學習委員,是老師心目中不僅學習好紀律好而且還樂于幫助同學的好學生。甚至我自己也十分享受這些評價,以至于愿意朝著這些夸獎背后的期待去扮演自己的角色。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時候,我便會產生深深的惶恐和愧疚。

例如,給自己手腕上燙出一個疤的時候。當然我并不是毫無理由要給自己燙出一個疤,起因是我們班的班長。

那時的我們都十二三歲,女孩子剛剛開始發育,男孩子還個個都是青澀稚嫩與孩童無異的樣子。班長小學時就跟我是一個班的同學。然而,上了初中以后,我覺得,他似乎變成了另外一個我不認識的人。從那時起,我便不由自主地用目光追隨他。他比小學時高了許多,穿衣服很整潔,然而初中三年的時間,他從沒穿過一件黃色或者紅色的衣服,最鮮艷的也不過是一件藍色條紋的T恤,其他的衣服基本都是白色或者灰色。他不喜歡深色。不過更多時候,他都規規矩矩地穿著校服,卻常常在下午的時候,把校服的拉鏈拉開,放學路上,我走在離他十幾米的后面看著寬大的校服隨著他走路的幅度有規律地飄擺著。我還發現,他雖然喜歡打籃球但是打得一點都不好,班里愛打籃球的男生不太愛帶他。我因此不大喜歡他們。我還常常在上課的時候隔著一排座位盯著他的后腦勺,他上課的時候總能聚精會神,背挺得很直,手里不停在轉筆,大聲回答老師的問題,頗有些張揚。然而他的頭發卻軟軟地垂下來。每當我回過神來,便驚覺一節課已過去了大半。

起初,我這樣小心地用膽怯的目光愛慕著他。心里總是酸酸甜甜的,然而又混雜著惶恐和愧疚。我以為,這樣是不合理的,會變成大人口中的“壞孩子”,然而難以控制。

我開始有意模仿他,他喜歡用藍色的筆寫作業,我便買同樣的筆。他喜歡早早來到教室讀英語,我便第二個來到教室。他喜歡放學后稍等幾分鐘再走,我便走在他身后十幾米的地方,默默祈禱著他能走慢點。我生怕錯過早上安靜的街道上和他“同行”的時間,便早早地出門躲在巷口,等他從他家的方向走過時,跟在他身后十幾米的地方。我像一個變態的追蹤殺手一樣,密切地搜集有關他的一切消息。

有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里他依然走在我前面,身形朦朦朧朧的,好像籠罩在霧里。可是,到了巷口,他突然停了下來,就快要轉過頭來,夢里的我急得快哭了,卻找不到一個可以隱蔽起來的地方,熟悉的街道和巷子消失了。然后,夢醒了。

第二天,我的情緒一直都很低落。放學后,我依舊跟在他后面,走到巷口的時候,一股莫名的委屈涌了上來,我為什么要一直做好孩子呢。電光石火之間 ,我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我決定跟著他,直到他到家。眼看巷口就到了,腳步幾乎沒有猶豫地繼續跟上他。他的家還很遠,我將頭低得很低很低,生怕碰到同學,好在那時已是深秋,天已經黑蒙蒙的,路上行人很少,學生也不多了。我跟著他,一路走到了那個我從未來過的村莊,他的家所在的村莊。一切仿佛很熟悉。我看著他的最后一個小伙伴進了家門,他的家也就在前面幾步遠的地方,不得不停下腳步,看他走進大門。我轉過身,回到家。

從那以后,我變成了兩個我,學校、家里那個乖巧的我,和放學路上那個跟蹤男同學的我。我時常感到害怕,那樣的舉動,在尚年幼的我的心里,無異于驚世駭俗。就這樣,在惶恐、害怕、期待和有些酸澀的甜蜜中,我跟著他,走過深秋,走過寒冬 ,春天到了。越來越近的春天讓我感到難過,因為沒有了暮色的掩蓋,我也不能再跟他多“同行”十五分鐘。

我很焦躁,我不知道該用什么方式去喜歡他。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在寫作業,可是他的姿勢和平時稍有些不同,初春的天氣還是很冷的,可是他卻把右胳膊上的衣袖高高卷起來,右手紅得異樣,緊緊貼在本子上,慢慢地像是挪動一樣的在寫字,看起來寫得很慢,怎么了呢?我自己暗暗想著,突然他站起來了,我趕緊低下頭。可是緊接著眼前就有一團陰影,我詫異地抬頭看,他站在我的座位前面。他說:”我的手受了點傷,你能幫我抄下這個嗎,是張老師要的。“我機械地點點頭,拿過他的本子。他笑著道謝走開,好一會兒,我才懊悔為什么沒問問他的手怎么了。

那天晚上,我一筆一劃地將那份演講稿抄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我幾乎能將它背出來的時候,我才覺得,每個字都寫好了。望出去,已經滿天繁星了。

第二天,還給他本子的時候,一如我所期待的,他翻開看看,說,你的字真漂亮,然后他轉身要走,我鼓起勇氣叫住他,他有些驚訝地回過頭問我怎么了,我說:”你的手怎么了?“他挑了下眉毛,笑道:”沒什么大事,被開水燙了。”我低頭看著他的右手,確實腫得厲害,大拇指下去大概一寸的地方,有兩個離得很近的水泡,他看我一直盯著那里,就說:“這兒燙得嚴重點,估計會留下疤,不過也沒關系,我就把它當痣好了。”“哦對了,你等一下”,他從自己的抽屜里拿出一個盒子,遞給我,我不敢相信地接過來,抬頭看著他,他說:“我看你特別喜歡老吳叔家的信紙,就買過來送你,你的字這么漂亮,以后班里的板報都交給你了,就把這個當報酬吧。”說著他又挑了挑眉毛,笑笑走開了。是了,每次跟蹤他時都會經過一家文具店,碰到同學熟人的時候,我就會進去買一本信紙,他家的信紙精致又漂亮,這一年半下來,已經攢了不少了,連班里的同學都知道我喜歡那里的信紙。他家的信紙花樣很多,都十分漂亮,但我只買淡紫色的那種。

我小心翼翼地拆開盒子,里面是兩本信紙,是我慣常會買的那種,淡紫色的底,點綴著淺淺的粉色的小花。我呆呆地看了好久,突然一滴水落到了上面,原來我竟然不知不覺地哭了。我想,我不必再跟蹤他了。

因為我想到了另一種喜歡他的方式:制造一個跟他一樣的“痣”。那個周末的下午,爸爸媽媽都不在,靜悄悄的。尖銳的刺痛感,經常伴隨著我的惶恐和愧疚感,和某種莫名的快意,交織在胸口,我感到一陣陣眩暈襲來。疼得心跳都快了,但是我沒有哭。

很快初三就到了,那時候我們的小鎮很閉塞,上高中需要提前填好志愿。那天,他問我,要不要填一高,那是我們那個市里最好的高中,我知道我的水平,只能去二中,在我們學校,二中也只有不多的一些人才能考上。我搖搖頭,沒說話,看他的右手,那兩顆小水泡下去后疤痕連在了一塊,真的像是一顆痣。他說,你看像不像個迷你小桃心。他沒有發現我右手上同樣的地方上的那個疤,那個我親手燙出來,又在它結痂的時候親手剝掉,希望它永遠留著的疤。

二中很漂亮,空地和花園種滿了三葉草,每到春天,就蔓延到校園的各個角落。那時候,我們學校的女生都熱衷于找四葉草。那時候的我們,固執地以為,那多出來的一葉象征著幸福和好運,滿懷期待和歡喜地尋找它,暗暗許下自己的心愿,然后把它夾在最心愛的筆記本里。我最沉迷這件事。高一的時候,我找到十五枚四葉草,他十五歲,高二的時候,十六枚。高三,我依然瘋狂地尋找著第十七枚四葉草,要好的同學笑我,怎么高三了還玩這游戲,你還真希望它能給你帶來幸福啊。我沒告訴她,這些四葉草我都夾在了一個紫色的本子里,寫著一個人的名字,那個人永遠也不會知道,他送給我的兩個本子,滿滿的,全寫著他的名字。絕望著,瘋狂著。

那是高考完的第二天,是三年來第一次看到他,也是我最后一次跟蹤他。那晚的星星特別繁,特別亮,可是沒有月亮。空氣很濕潤。我看到他在他父母和哥哥的簇擁下回到家,我坐在老吳文具店的臺階上,星星亮得有點不正常,我想我該回家了,父母會擔心的。我站起來,最后看了一眼不遠處的那個大門。那段我曾經低頭走了一年半的路,那天晚上好像變得格外長。曾經我希望它再長一點,它從沒聽到我的聲音。今天偏偏走不完,我一邊掉眼淚一邊想。這委屈墜著我,我再也邁不動腳步了。可是腳步聲卻沒停,我沒有回頭,等了一會,一個人影擋在了我前面。我不敢抬頭,聽到他的聲音,“那時候,我其實知道,我……”我無數次想念他的聲音,可是此時只希望他不要再說了。他真的沒再說下去,我繼續往前走,走了幾步,聽到后面不輕不重的腳步聲。終于,停在了離我家門口十幾步遠的地方。

那年我十八歲,我的人生還有無數個六年。可是我知道,再也不會有從十二歲到十八歲的六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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