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看《奇葩說》,有一個辯題是“要不要為了融入集體,偽裝自己?”
反方是梳著大辮子的搖滾老憤青臧鴻飛,說話磕磕巴巴,一激動面部神經就像蛇一樣七扭八扭,那憋著一肚子的話卻連個屁也憋不出來的樣子,看得你都替他著急死。但他的一句話卻觸動了我,他說:我們的人生很短暫,所以要走自己的路,不是說我為了成全集體要去抱團,而是說我要走在自己的這條路上,一回頭,噢,原來你也在這條路上。
他的觀點總結起來就是:人生很短暫,偽裝個毛線。用心走自己的路,同伴就在你身后。
乍聽上去很憤青,但卻很觸動我。
如果有人問我,為了融入集體,要不要偽裝,我一定會回答——絕不。對我來說,偽裝很容易,但我不偽裝,原因很簡單——我懶得偽裝!我自己這樣也挺好的,我為什么要裝成別人喜歡的樣子呢?
我們活著的意義,是為了成全我們自己,活出自己的色彩,又不是為了取悅別人。
領悟這個道理后,你就會把更多的時間花在自我成長上,而不是可有可無的社交上。
我現在的生活就過得挺單調,每天五六點鐘起床,開始寫當天的公號文章,大概在九點鐘能寫完稿子,然后匆忙地梳洗穿衣趕去上班。下班后立即飛奔回家,吃晚飯,看書、睡覺。很多次,同事叫我出去聚餐,我都以各種理由拒絕了。一方面,我認為這不是非聚不可的,另一方面,一旦去聚餐,晚上就會比較晚回家,第二天早上就無法按時起床寫稿了。
我時常感嘆,我很多年輕的同事們,怎么每天都有不同的約會和飯局,他們的人生真是豐富多彩,令人羨慕。但羨慕歸羨慕,我卻不愿意那么過。
話雖如此,要說我一次也沒偽裝過自己,那簡直是裝了個比宇宙還大的逼。我是偽裝過的,比如去年的某一次團建,整個團隊一起去吃飯唱歌。我本不打算去,因為我五音不全,吼一嗓子能把地藏菩薩嚇出來。但是由于害怕破壞了氛圍,掃了大家的興,還是去了KTV,但是整個晚上,我都很尷尬,當大家唱歌時,我只能枯坐一旁,當一個忠實的鼓掌者。最后的結果是,一首歌沒唱,手倒是鼓掌鼓得快腫了。而有人好意邀請我唱歌,我也只好拒絕,這反而更掃大家的興。看吧,偽裝的結果就是,吃力不討好。
總結了一下經驗,我發現了一個真相,那就是,在一個集體里,絕不會有人因為你合群而欣賞你,喜歡你。如果很幸運地,有那么一兩個人喜歡你,一定是因為你足夠優秀!
上學時,最受歡迎的,永遠是學霸,或者籃球打得棒的,而不是那些一無所長但合群的乖寶寶。
到了社會上,就更加現實了,人們欣賞一個人,可能因為他的權勢,財富,能力,學識,外表,但惟獨不會因為他合群。
你看,所有的招聘啟事上都寫著需要你有怎樣的技能,多少年的工作經驗,但不會寫著要你合群。
在一個team里也是如此,人們只會因為你能干別人干不了的工作而欣賞你,而不會因為你見人就笑瞇瞇而喜歡你。所以,你與其花那么多心思去偽裝,倒不如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強大一點。
我有一個朋友,是個熱衷寫作,但不擅長社交的人。在北京,我和他合租了很多年,他整天把自己關在房間里,偶爾出門見到人也不太打招呼,有時點個頭,笑笑,有時干脆笑也不笑,幽靈一樣飄過。很多共同的朋友都覺得他是個怪胎,私底下跟我說“你怎么能忍受和這樣一個人住在一起啊!他多不合群啊!”
我回答說:“他的性格就是如此,所以適合寫作,他花很多時間去讀書和思考,每年才有一定數量的作品問世。如果他把心思花在如何跟別人找話題聊天,如何讓大家都開心上,他去做個聲稱自己愛好寫作的脫口秀演員就好了,還當什么作家!”
人以群分,物以類聚。人從來不必要去融入不適合自己的集體,你要一個人在自己的路上走著走著,身后總會有同路人出現,大家走著走著,就很自然地走成了一支隊伍。
你是一片落葉,你掉落進泥土里,一場雨后,你可能就融入了泥土。但你是一塊金子,你掉落進了泥土里,你不必強求自己也變成泥土,你就算學會了偽裝,把自己包裹得灰頭土臉,但是你依舊會發光,通體依舊堅硬,總有一天還是會被挖出來。
偽裝,我覺得,是萬不得已時才用的手段。
戰爭年代,士兵為了迷惑敵人,才需要偽裝,穿上綠色的衣服,隱藏在叢林深處,冷不丁給人一槍。
但凡偽裝,都是有風險的,就像《無間道》里,陳永仁為了當臥底,偽裝成了小混混,整天跟著黑社會殺人越貨,打砸燒搶,最后到死,也沒人知道他是警察。偽裝得久了,本來的樣子反而沒人知道了。可怕不可怕?
我曾經有個朋友k,本來是個挺有才華的姑娘,其實如果她只是堅持做自己的事兒,大家就還挺喜歡她。可是她似乎有討好型人格,總是拼命地恭維身邊的每一個人,常常用力過猛,弄得被她恭維的人反而對她很反感,還抱怨“這是在諷刺我嗎?”
我很想勸K,讓她做自己就好,但始終沒有機會開口。
這個世界就是如此,做別人很簡單,唯獨做自己最難。但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各有性格的個體,我們有不同的面貌,不同的夢想,既然與別人有如此的不同,又怎能奢望人人都來喜歡你呢?你又不是冬天的棉被,夏天里的空調,銀行戶頭上的人民幣。
無論你是多完美的人,都是一樣,有人喜歡,就會有人厭惡。你不可能靠著偽裝融入所有的集體,你偽裝成了A喜歡的樣子,可能B恰恰討厭!與其用拙劣的演技表演,還不如踏踏實實的做自己。
你只需要在自己的路上勇直往前,總有一天,有人會從身后趕來,輕輕地拍一下你的肩膀,嘿,你也在這兒啊!如果一路上一直沒有人出現,那其實更好,因為,你居然走了一條從沒人走過的路!
沒有人會因為你合群而喜歡你,人們如果喜歡你,只可能是,在他們眼中,你足夠優秀!因此,當你處于一個集體中,你不需要偽裝,只需要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