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被討厭的勇氣》

阿德勒理論,真是一種讓人豁然開朗,打開新世界大門的學說。但了解這學說,與真正能運用它之間,存在著遙遠的距離。需要改變的勇氣。有意思的是,文中提到,用阿德勒心理學改變生活方式所需要的時間是自身年齡的一半,也就是說,了解的越晚,就需要更長的時間實現改變。阿德勒構建起了一個復雜的思維網絡,理解前半部分比較容易,但后半部分更需要深入思考。

最主要的三個思想:

1.?目的論,這是阿德勒的核心觀點,與佛洛依德的原因論相悖。一切行為的發生,都是出于某種目的,即“善”。古希臘哲學中的“善”(buono)并無道德含義,僅指是否對我有利。這是“人生的謊言”的來由。

具體來看:“為了不被拒絕,所以臉紅。”“為了逃避他人的評價,所以患上了出門恐懼癥”。癥狀出現,是有其目的的。例子:

1)“我就是控制不住地生氣”,其實是我們選擇用憤怒這種工具,來表達權力關系,讓他人服從與妥協。我們知道憤怒情緒的威力,所以在爭吵時便制造出憤怒。這一觀點同樣適用于其他情緒,如悲傷等,悲傷會引起他人的憐惜,所以我們用悲傷這一工具來示弱,同樣可以達到控制他人的目的。正確的做法在于尋找出憤怒或悲傷之外的其他工具,如使用語言來與他人溝通。PS:值得注意的是,這可以引發“情感與理智”這一二元論的思考。長期以來,“情緒”被看成是比“理智”更低級的存在,也成為了女性歧視的借口,認為女人是受情感支配的生物。而事實上,我們之所以產生某種情緒,不是因為我們不受控制,而是因為我們要使用這種情緒來達成目的,從這一點來看,情緒只是理智下的一種工具。

2)“我就是因為身高(或其他缺陷)才沒有取得該有的成就,如果我能像他一樣有好的出身(或好的相貌,好的機遇等),我肯定就會成功”。正是因為害怕失敗,所以要制造出自己的缺陷。既然這缺陷無法消除(甚至本人會極力阻止它的消除),那么我的失敗也是理所應當的,不是因為我的能力不夠,而是因為我的固有缺陷。這與“老板總是討厭我,所以我沒有辦法很好地完成工作”類似。我們需要制造出一個“討厭自己的老板”來達到干不好工作的目的。我們無法接受無能的自己,所以要制造出無能的他人,童年創傷,原生家庭,不欣賞自己的領導,這些都是我們甩鍋的對象。原生家庭成為了我們人生不順利的原因,我們無力承擔現在的痛苦,所以制造出“原生家庭不幸”這樣的借口。

3)“因為他有某些缺點,或某種錯誤,我才討厭他或者離開他。”不是因為缺點或錯誤而討厭他人,而是為了要討厭他,離開他,而搜集可以證明離開的證據。

4)“我是不幸的,痛苦的。”為了控制他人,所以要弱勢。阿德勒指出,嬰兒是最強勢的控制者,正是他們的弱勢鉗制著他人。夸大自己的不幸,是獲取關注與同情的工具。

2.?課題分離,這是十分有趣的視角。不干涉他人的課題,也不讓他人課題干涉自己。這便是“自由”,而自由的證據就是“被別人討厭”。

1)不需要獲得他人的認可。乍一看似乎違背了“人是社會人的存在”這一基本前提。但阿德勒的思維十分有意思,他認為我們之所以希望獲得認可,是受到了“獎懲教育”的影響。獎勵好的行為,懲罰惡的行為,會導致,如果沒有獎勵,那么不去做好的行為,如果沒有懲罰,那么就可以作惡。阿德勒認為,人的行為應該是出于本心,而并非由外界來決定。如果我們行為的目的是要獲得他人的認可,那么如果沒有認可,我們便會陷入痛苦。另一方面,按照他人的認可而生活是更容易的事情。大部分人沒有學會思考出,自己究竟想要什么的答案。索性將責任轉嫁給他人,這是更省力的方式。

2)課題分離,便是提倡,他人的認可是他人的課題,并不是我的課題。他人會如何評價我,是否會喜歡我,都與我無關。一旦將他人的課題與自己的課題混淆,便會產生痛苦。不將他人的課題施加給自己,同樣的,也不應該將自己的課題施加給他人。沒有人應該按照我們的期待來生活。如,信任他人是我的課題,而別人如何應對我這種信任,是他的課題。“他人應該喜歡我”,同樣是干涉他人的課題,這是典型“回報式”的思考。孩子是否要認真學習,要選擇何種工作或人生,是孩子的課題,不是父母的課題。值得注意的是,阿德勒并不提倡放任,更正確的姿態是,不干涉不關注,在必要的時候一定要提供支持,但是不能代替孩子行動,只有在他人求助時,才會給與幫助。

3)掌握了課題分離,便能改變人際關系。改變權在于自己,我變了,他人是否也發生了改變,并不重要,那是他人的課題。如果我改變了,便要要求他人也發生改變,又成為了操縱他人的行為。

3.?共同體理論。課題分離只是解決人際關系這一戈迪烏斯繩結的利劍。解開繩索后,真正要達到的目的便是共同體。屢被吐槽的日劇《被討厭的勇氣》恰恰是止步于課題分離這一步。而共同體理論正是整本書的結晶部分。

1)我們應該用“地球儀”而非“世界地圖”這樣的視角來看待世界。世界地圖存在中心與邊緣,如中國的世界地圖以中國為中心,而地球儀則無中心點,任何人都可以是宇宙的中心。如果認為自己是世界地圖的中心,則會期待他人都為自己服務。而將自己放在共同體內,需要積極主動地面對人生的課題。共同體不僅指集體(如家庭、學校、社會、國家等),也包括空間上的動植物,時間上的過去未來,即宇宙整體。乍一看頗有點老莊之風(有趣的是,阿德勒也承認共同體難以實現。而共同體理論也導致了阿德勒追隨者的離開)。在我看來,一方面,阿德勒口中的共同體更傾向于是基于文化與全球化而產生的必然結果,因為人無法脫離于他人而存在,我們所享用的一切產品,都是無數人合作的產物。另一方面,從心理意義來說,即使與他人不存在聯系,我們也是客觀存在于宇宙這個大共同體中的。阿德勒提出共同體的目的,在于指引人跳出小圈子,看到更廣闊的世界。

2)具體應該怎么做:

A. 對他人做貢獻,他者貢獻就是我們的價值。這涉及價值觀問題,值得深入探討。阿德勒提倡共同體,正是要人放棄自我的執念,對他人要關心(似乎要落入佛教理論或情商課了 ORZ)。無法分離課題的人,期待他人認可的人是自私者,因為他考慮的是希望他人喜歡自己,而非他人本身。阿德勒說他的理論是“勇氣的理論”,而面對人生課題的勇氣,產生于“自我價值感”。只有認識到自我的價值。才能接納自己,并直面人生。而價值感正是來自于對共同體有所貢獻。即使我們沒有對他人做任何有用的行為,我們的存在本身,也是有價值的。從這一點,可以引出不評價的理論。對存在本身表示感激,便是從零開始做加法。而評價,則是先虛構出一個理想化的對象(如理想中的人生、孩子、老公等),繼而在發現行為不符合理想時,對其做減法,進行負面評價。即應用“存在標準”,而非“行為標準”來看待。

(這真的有點顛覆了,多年來,我一直在尋找自己的價值,以為必須做點什么,成就點什么,才能證明自己的價值。但這老頭居然說,我只要活著,就是對他人有用了。這。。。然而,哲學家的辯論很無力,他的例子居然是,如果母親出了車禍,但她還活著,此時她的存在,對你來說必然是有價值的。而他接下來的論證沒有直面“存在即有價值”這一話題,青年問他,如果小孩在家什么都不做,你也覺得有價值嗎?哲學家沒有直接回答,而是指出如果他幫忙洗碗,你要鼓勵,這樣可以幫助他獲得自己的價值。顯然,小孩做出有用的行為,他有了價值。)

相比這個蒼白的論證“存在機即有價值”(也許阿德勒是擔憂人陷入無所作為的境地,所以才不在這點上做過多糾纏),我更喜歡接下來的辯論:

a. “只要與人建立起平等關系,就是改變了生活方式,就可以感覺到自己的價值”。即使是與上級或長輩,也可以通過堅持意識上的平等和自己的主張來實現橫向關系。也就是說,我們可以通過將他人看成平等的人來相處(包括鼓勵他人,也就是做了對他人有用的事),來獲得自身的價值。

b.?存在大于行為。工作狂,正是行為標準的典型例子,工作狂通過工作來獲得自己的價值,社會對自己的認可。一旦失去了這種行為的能力,變會陷入無用感之中。而阿德勒提倡的是,生活中的各個部分都是我們的‘“工作”。即使在行為上我們無法勞動,但我們仍是有價值的人。

c.?只要有主觀感覺,就是有貢獻感。至于我的貢獻是否對他人有作用,那是他人的課題。

d. 貢獻感是幸福感的來源,有了貢獻感,就有了幸福。

B. 不表揚也不批評,即不評價,但提倡鼓勵。評價本身讓人不適。即使是表揚也是有能力者對無能者的評價,有俯視的意味。而被表揚者,會形成“自己沒有能力”的信念。這一點其實不是很好理解,因為它強調人不能因為他人的表揚而高興。如果感到喜悅,即默認了他人比自己有能力。而承認表揚,即等于承認了他人的評價體系。一切評價都是為了要操縱他人,進入了“縱向關系”,而阿德勒提倡“橫向關系”,即他人不同但平等。(從這個角度來看,希望獲得他人認可,其實是將自己看得比他人低的表現。) 而鼓勵,則是強調自己的感受,如“我感到很高興”,而不是“你很棒”。

C. 不干涉,但要援助。干涉的本質是操縱,而阿德勒提倡援助,即幫助他人建立獨立面對自己人生課題的能力。

D. 不要自我肯定,而要自我接納。這個前提在于認知論。比經驗本身更重要的是對經驗的解釋。學過心理學的人可能知道ABC認知行為療法,Albert Ellis認為情緒產生的原因不在于事件,而在于對事件的認知。就是最簡單的,冬天井水溫,夏天井水涼的認知偏差理論。經歷同樣不幸人生的兩個人,會因為對經歷不同的解釋,而選擇完全不同的行為。阿德勒提出“重要的不是擁有,而是使用”,如何看待或使用我們擁有的東西。自我肯定類似打雞血的成功學,強調“我能行”,而自我接納則指承認那個“做不到的自己”。著名的尼布爾祈禱文(接受無法改變,改變可以改變),我們擁有的事物無法改變,但可以改變使用方式。自我接納,便是接受自己能做到的(自己的課題),接納自己無法做到的(他人的課題)。

E.?不要信用,而要無條件信任。不考慮你是否能償還得起這信任,我依然無條件信任你。(即使遭受背叛,也要無條件信任。這里的辯論完全無法令人信服,哲學家指出,如果你背叛了他人,而他人繼續無條件信任你,你還會屢次背信棄義嗎?OMG,東郭先生與狼的故事嗎。)好在,哲學家饒了回來,扯回了課題分離,用你背不背叛我,是你的課題來扳回。他指出,信任只是人際關系的一種手段,如果我不愿意跟你建立關系,那我就可以切斷聯系。更重要的是,他提出“如果我不信任你,那么我就是懷疑你,而我的懷疑會導致你的背叛。” 我懷疑你,便會看到各種懷疑的證據,而最終我也無法與你建立深厚的關系。信任是將他人看成伙伴的方式。

關于幸福

1. 勇氣與承認平凡:人類具有尋求卓越(書中譯為優越性)的本能,如果無法實現卓越,人們會傾向于走向卓越的另一端,即差勁。差勁同樣脫離了普通,屬于特別的存在。書中例子十分好,問題兒童依靠問題同樣可以獲得父母的關注。想要避免這樣廉價的追求卓越性,就需要有“甘于平凡”的勇氣。一定要追求“特別”,就會傾向于成為特別好,或特別差的人。接受普通,不代表接受無能。

但是接下來的辯論又滑入了,甘于平凡 =》即人生不需要一個遠大目標 =》人生應該活在當下。

哲人認為人生是由連續的剎那組成,所以計劃式的人生根本不可能。真正實現目標的人,不是以實現目標為目標,而是以當下的時刻為目標在生活。阿德勒認為人生最大的謊言,就是不活在當下。他主張“認真但不深刻”的人生,人生總是處于完結狀態,只要過好了每一個剎那,那個剎那便已完結。

(我可以理解活在當下,但為何一定是與計劃及目標相矛盾呢?)

2. 人生沒有意義,只有自己才能賦予它意義(類似存在主義的論調)。而如何才能賦予人生意義呢?1)為他人做貢獻; 2) 活在當下;3)改變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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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惑:

1. 阿德勒的“目的論”,否認認可欲,和不被他人討厭的傾向性,與生物本能似乎有所違背。《裸猿》中提到,生物表現出服從,是因為不想被攻擊,這是自我保護的本能。也許正是因為這種理論會有滑入被群體孤立的危險,阿德勒才提出共同體。認為人應該放下對自己的執著,先想到他人,才能達到與他人和諧共處這一目的。而他所說的“不要問別人能給你什么,要先問你能給他人什么”,其實最終目的仍是為了自己,為了讓自己有歸屬感,找到在一個共同體中的位置。而書中也指出“為他者做貢獻是為了體會我的價值而采取的手段”。或者這樣說,阿德勒否定尋求他人認可者,認為他們是利己者。但實際上,阿德勒的他者貢獻,也同樣是利己者,只不過二者的方式不同而已,最終達到的目的仍是為了自我價值。

2. 書中論述時,提到正是“獎懲論”才讓人有認可欲,繼而不自由。但獎懲是合理的反饋,是行為療法的實施基礎,獎懲可以調整人的行為。書中提到“因為神在看,所以我要這樣做”不恰當,因為這也意味著“如果神不在看,那么我就不這樣做”。但這違背了倫理學的原理,道德感的產生,是因為與他人的期待做比較。如亞當·斯密《道德情操論》中的重要概念“無偏見的觀察者”正是一個與他人行為比較之后的,更高更合理的存在。用這個他人來監督自己的行為,產生了道德感。

3. 另外,書中在闡述“被他人討厭”時,采用的邏輯背面是“被所有人喜歡”,既然不能被所有人喜歡,所以要選擇可以讓他人討厭。可實際上,這同樣是兩個極端,我們當然不會傻到希望所有人都認可自己,只是希望愛的人能夠認可自己。我認同書中最后的結論,只是這推導過程有點小瑕疵。當然書的最后,提到了思維的絕對化。即少數人給我們的負面評價,導致我們以為所有人都不喜歡自己。因此對給自己負面評價的少部分人,可以切斷聯系。(那假如某個缺陷真的所有人都不接受呢?這樣的例子實在不足以信服。)

4. 整個共同體的理論,其實有點難以令人信服。阿德勒一方面強調不要犧牲者,不要利己者,另一方面又強調人要先付出,要把自己想成奉獻者,而這樣做的目的最終是為了自己。如果他人不承認或不感謝你的貢獻,如果你心懷不滿,是因為你沒有把他人當成伙伴,而是當成了敵人。而如果你心懷奉獻,那么就可以更容易得到他人的感謝和幫助。(妻子一個人收拾家務,全家不幫忙時,她應該心懷奉獻,心情愉快,這樣就能營造別人更容易幫忙的氛圍。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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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還有不少觀點很有啟發:

1. 用“生活方式”代替“性格論”,“沒辦法,我就是這樣的性格呀”。性格論被用來當成不必改變的逃避借口,但如果換成生活方式或世界觀或人生觀等靈活術語,便是可以改變的觀點體系。

2. 一切煩惱都源自人際關系。如果世界上只有一個人,那么既無群體,也無個體。觀念都是基于相對論上,B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有A,我們說狗的時候,一定默認了與狗不同的動物,如貓的存在。既然活在千萬人中,那么我們就會受限于人際關系。不幸源自人際關系,而幸福也只能通過人際關系來獲得。

3. 不堅持對錯,不活在競爭之中。他人是伙伴,而非敵人。正如阿德勒指出,自卑感是促使我們不斷前進,獲得卓越的動力。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所以才能不斷完善。但人的進步只能以昨天的自己為基礎,而不是與他人做比較。只要有競爭,便會有輸贏與對錯。而“我是正確的”這一觀點本身,便隱含著“你是錯誤的”,于是人際關系便又會陷入到痛苦中。

4. 獨立與勇氣的學說。每個人都可以改變,每個人都可以獲得幸福。阻止我們的,不是無能,而是對改變的恐懼,缺乏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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