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幼互動,是指教師與幼兒之間發生的相互關系,表現為你來我往的關系。是幼兒社會性交往的表現,也是促進幼兒社會性發展的有利方式,互動越充分,對幼兒社會性發展的支持就越大!互動包括言語和非言語的互動。言語指的是口頭語,非言語的互動包括:表情、動作、情緒情感、提供材料等等。
根據劉晶波等人的研究。根據互動的發起主體,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由教師發起的互動,比如教師對幼兒提問、請求、命令等;第二,由幼兒發起的互動,如幼兒向教師告狀、請求幫助、提出問題等。根據互動的主題,大體有教學活動中的師幼互動、游戲活動中的師幼互動和生活活動中的師幼互動。
以下就游戲活動中的師幼互動行為進行分析。為了便于分析,我們把幼兒園游戲分為兩大類:教學游戲和自由游戲。
教學游戲,是由教師組織的,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的游戲。通常教師是游戲的掌控者和組織者,是游戲規則的制定者!這類游戲,教師的介入比較多。游戲具有很強的教育目的性,而且這個目的是游戲之外的,比如在排球游戲中,讓孩子學會排球、發展手眼協調能力等。教學游戲更關注的是游戲的結果。比如教師組織孩子進行“超市購物”的游戲!孩子是不是學會購物、學會付錢找錢了!
自由游戲,是由幼兒自行發起的游戲。幼兒是游戲的主體。無論是游戲的主題還是游戲的規則,還是游戲的形式都是由幼兒自己確定的。包括區域游戲活動。通常表現為游戲的無目的性,幼兒愉快地嬉戲玩耍即是目的,不追求游戲之外的目的!同樣是排球游戲,更關心的是孩子是否玩得開心,有點為拍而拍的意思,而不是是否學會排球。自由游戲更關注的是游戲的過程。比如孩子自行發起“超市購物”的游戲活動。不是關心是否學會購物,而是關心幼兒是否玩得開心。
所以,教學游戲有更多“學”的意味,而自由游戲有更多“玩”的意味。前者以“學”帶玩,后者以“玩”帶學。前者學為主,后者玩為主。這是二者的區別之一。區別之二,是幼兒或教師在游戲中的主體地位不同,或者說教師在游戲中的介入程度的差異。自由游戲中教師少介入甚至不介入,除非有必要。如幼兒需要幫助,需要提供材料,需要尋求支持。
下面,結合實際,就這兩類游戲活動中,師幼互動行為進行分析,總結其互動表現,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改良策略!
一、教學游戲中的師幼互動
(一)表現
教學游戲中,由于教師介入比較多,所以師幼互動的行為比較多,而且以教師發起的互動占主體。根據筆者在幼兒園教學游戲的觀察中發現,其中的師幼互動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以教師發起互動為主。教學游戲中幼兒處于被動的地位,規則的掌控者是教師,幼兒通常是沒有話語權的。
第二,幼兒發起的互動內容集中于對規則的遵循上。比如詢問要怎么玩游戲?還有一個就是對規則的維護上,比如向老師告狀別的小朋友破壞了規則。一個小朋友對老師告狀說:某某某,不分享玩!某某某亂拍(球)…這就是屬于規則維護而發起的互動!
第三,教師發起的互動主要表現為語言互動,就是通過言語方式與幼兒進行互動。在觀察中,還發現,言語的方式比較多地采用要求、命令、批評、斥責等負向的方式進行!表揚、鼓勵等正向的方式比較少。這既是教學游戲中師幼互動的特點,也是存在的問題!很明顯,這樣的互動,方式過于單一,負向互動過多!
(二)問題
通過分析教學游戲中的師幼互動特點。我們也發現了幾個問題:第一,教師在游戲中主導地位過強,幼兒話語權缺失。第二,幼兒在教學游戲中處于被動的地位。第三,互動中方式單一,以言語方式為主,而缺少其他的方式,顯得互動中的社會性交往不足!第四,無論是教師還是幼兒發起的互動,互動的內容都主要集中于規則的遵循與維護,太過于注重游戲的結果而忽視游戲的過程!第五,以負向的互動居多,而缺少正向的互動。
(三)原因
分析以上問題的原因,大概有兩點。第一,游戲的類型決定的。教學游戲帶有很強的教學目的性。教師不自覺地把目光放在了目標是否達成上去。這就使教師會比較關注幼兒是否遵循了規則,是否按照教師的要求來做!一但幼兒有越軌行為,教師便會加以制止、糾正,同時伴隨言語上批評、要求、指責和命令!第二,根本原因還是因為教師對游戲的理解,即觀念的問題。游戲中,還是太注重結果而忽視過程。如果能夠少注重游戲的目的性,淡化游戲的結果,轉而多關注游戲中幼兒的投入和表現,以支持和鼓勵幼兒在游戲中的行為,那至少在互動的方式上會多樣一些,正向的互動也會多一些!
二、自由游戲中的師幼互動
(一)表現
相比較于教學游戲。幼兒在自由游戲中表現得更積極、主動和自由。幼兒在游戲中的主體地位能得到很好地體現。自由游戲中師幼互動行為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發起互動的主體以幼兒居多。但總的看,師幼互動的行為變少了。但幼兒之間的互動行為會增多!
第二,幼兒發起的互動也以言語互動居多,主要表現為請求幫助和告狀行為。這其中又以告狀行為最多。即如果排除告狀行為,幼兒很少主動發起與教師的互動!非常有意思的是,幼兒的告狀主要圍繞的也是有關規則執行過程中的問題——這是否說明,我們的幼兒園真的是太過于注重規則了,以致孩子也形成了這樣的思維慣性。
第三,在自由游戲中,教師成為了可有可無的角色。一般認為自由游戲就是讓孩子自由地玩耍,所以教師是不需要介入的。若非維護秩序保障安全,教師一般不主動發起互動!就是說,在自由游戲中,師幼互動可能存在這種情況:一次互動也沒有發生!
(二)問題
自由游戲中,幼兒成為了發起互動的主體,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否師幼互動就一定變少了呢?卻是未必。實際情況卻是變少了,這是需要反思的!此其一,第二,幼兒在游戲中的有效互動缺乏引導,教師角色缺失。第三,教師在自由游戲中的作用發揮不好,不發起互動,不參與游戲互動。
(三)原因
自由游戲中最大的問題集中于兩點:
第一,教師的角色缺失現象嚴重。教師變成游戲的旁觀者。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是教師對于自己在游戲中的定位認識不清楚。受到教學思維的慣性影響,教師把自己看成是權威的維護者、規則的制定者和秩序的維護者。而忽視了教師是游戲者、參與者、支持者、觀察者、引導著等游戲中的重要角色。所以,當幼兒進行自由游戲的時候,教師的規則制定者角色被弱化了,于是就認為自己可以退居幕后了,這也是自由游戲中師幼互動行為變少的原因——教師找不到自己的角色定位了!
第二,為何自由游戲中,幼兒發起的互動也以規則維護和遵循規則居多?這恐怕也是教師對自由游戲不恰當介入所致。幼兒已經習慣了教師以權威者、秩序維護者和規則制定者的身份出現在他們的面前。所以,只有當幼兒需要教師發揮這樣的作用的時候——比如有孩子搶玩具,需要教師來制止——才會想到發起與教師的互動。這即是為何,幼兒發起的互動會以告狀居多。因為告狀即是維護規則。所以幼兒不會想到要邀請教師一起游戲或者教師主動介入游戲。所以師幼互動變得非常單一和模式化!
綜上。無論是自由游戲還是教學游戲。在師幼互動中需要共同注意的問題有兩點:第一,明確師幼雙方在游戲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別是教師,不能僅僅把自己當成“法官”或“警察”的角色。僅僅做出裁決和判斷是不夠的。教師在游戲中還可以是游戲者、伙伴和支持者等多種角色!第二,需要對游戲進行重新的認識。游戲是幼兒園最基本的活動,也是幼兒最喜歡的活動!游戲中應多關注游戲的體驗性、過程性和幼兒在游戲中的自主性。不要過多關注游戲的結果。要淡化游戲的目的性、功利性和工具性。要把游戲當成游戲,游戲就是游戲,不要把游戲當成達到游戲之外的某個目的的手段或途徑——游戲本身就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