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成功并不是一個成功的人。
張成功所以不成功有很多原因,其中一點是他舅舅的丈人沒有把自己3億遺產留給他,還有另外一點是他由于經濟條件限制沒有念完大專就輟學了。
張成功已經32歲了,在25歲那年,他跟同鎮的小女朋友結了婚,只過了三年就又離了。原因是那女人害了瘋病,把兩人的愛情結晶(一個叫做“小冰”的男孩子)扔到湖里淹死了。這以后二人就離了婚,張成功覺得能把自己的孩子親手殺死的女人,說不準也會心血來潮這樣對付她的丈夫。
張成功上街,街上沒有多少人。
因為在鎮子的廣場上,有一位世界級歌手幸至賁臨。這位歌手張成功是不認識的,聽說他在贊比亞的卡皮里姆波希享有盛譽,但張成功還是沒有聽說過。
冬風卷落柏樹上承于秋末的余葉,日頭賣力的罩著小鎮,在寒冷中垂死掙扎。路旁的店家都關緊了門扉,有的是避免空調作風徒勞,也有的是店里狀況不堪——在這等層次的小鎮上,不堪的店面總有許多。
張成功不想去廣場,因為廣場上人太多了。人多的地方最不適合自己,因為自己是個死了孩子、離了婚的倒霉蛋。張成功每次看到鏡子中的自己,都會從滿面縱橫的深刻紋路中看出失意人的特征,他不愿意被其他人也看到。
張成功這次上街,是為了見一個女人。
張成功要見一個鎮西的女人。
張成功住在鎮東,卻要見鎮西的女人。
這個女人是他表嫂介紹給他的,一個瞎了左眼的女人。
表嫂說:“她雖然瞎了眼,但是很漂亮,人挺干凈,工作也很不錯,在鎮西的實驗幼兒園帶孩子,你該去看看。”
表嫂還補充了一句:“只有26歲,但也是離過婚了。因為她丈夫把兩人最心愛的孩子扔到湖里淹死了。”
張成功覺得確實不錯,畢竟自己與彼女發生的狀況何其相似,足能夠引起相當的認同。
鎮東通往鎮西有三條路,分別是上路、中路和下路。上路是最近的,一條直線到達,但是期間經過鎮子南端的廣場;中路稍長一些,其中有車輛經過,可能會引起擁堵——但今天就不會,因為今天有贊比亞卡皮里姆波希知名歌手前來演唱;下路呈二十八連發卡彎行進,路程是上路的三到五倍,并且泥濘骯臟。
張成功分析,上路太急,下路太緩,畢竟是中路最為妥帖。
張成功走在路上,被風吹透了身子。他已經四十八天零六個小時沒有出門了,這次離家時且沒有算計到天氣若此寒冷,于是只穿了一件中等厚度的羊毛開肩衫。這件羊毛衫是去年在東市場買的,價格是三十四塊五毛。張成功對攤主說:“就照著三十算吧。”
攤主說:“不能省了,已經很便宜。再低我就賠了。”
張成功沒有放棄:“那就三十四。”
攤主說:“三十四我也會賠,這衣服進價是三十四塊二毛。”
張成功大感滿意,立刻掏出了三十五塊錢遞過去,說:“不用找了。”
后來他在西市場看到了一件一模一樣的賣二十七,于是對現在賠本出銷量的做法非常之不滿意。但他的確很喜歡這件羊毛衫,去年洗了三四次之后,衣服已經小了兩圈,顏色也花得要命,今天他卻仍穿著它出來相親。
路上的車子呼嘯而過,張成功覺得這實在匪夷所思。現在這個時候,正該是卡皮里姆波希演唱主打歌的時候,居然有人仍不知所謂的疾馳在街道上。但張成功想了想,接受了這個事實。因為自己也同樣沒有聽到那首主打歌,而是在街道上疾馳。
太陽被一片烏云遮住,空氣又沉冷了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