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平凹之前是這么介紹他的新作《極花》的:“《極花》雖然寫了一個被拐賣的婦女,卻并不是一個拐賣故事,它繼續的仍是我多年來對于鄉村生態的思考與認識。農村的衰敗已經很久了,我這幾年去那些山地和高原,看到好多村子沒有了人,殘垣斷壁,荒草沒膝,它們正在消失。我們沒有了農村,我們失去了故鄉,中國離開鄉下,中國將會發生什么,我不知道,而現在我心里在痛。我曾經取笑說,農村人死了,燒那么多紙錢,城市人死了,尸體立即送去了火葬場。那么在另一個世界或有托生的話,那城市人是最窮的。在我的作品中,感情是復雜又微妙的。我不知怎么才能表達清,我企圖用各種辦法去表達,但許多事常常是能意會而說不出,說出又都不對了?!?br>
我想,他的感情大概是矛盾的。就像是看到自己曾經住了多年的老房子即將拆遷一樣,明知老房子又破又舊,可心中還是無限依戀,畢竟它承載了自己太多美好的記憶,并且在記憶的美化下,那些曾經不那么美好的部分也被美化了。
關于《極花》最受爭議的,就是賈平凹跟記者說的那一句:“如果他不買媳婦,就永遠沒有媳婦,這個村子就消亡了。”這樣一句話,被記者與讀者解讀為替拐賣婦女的行為辯護,引發軒然大波。
冷靜地看,這句話其實只是陳述了農村買媳婦的現象,并且闡述了如果不買賣所可能產生的結果。而那些討伐者之所以義憤填膺,大概是因為他們在這一句話后面自行腦補了“所以,農村需要拐賣婦女。”、“所以,農村拐賣婦女是必須的?!敝T如此類的結論。
我查了記者采訪賈平凹的對話。覺得記者是帶著心里預設看問題,未免太咄咄逼人了些。
賈平凹說:“這個胡蝶,你不需要怪她嗎?你為什么這么容易上當受騙……”記者就問了:“遭遇被拐賣,還要怪女性太善良?”賈平凹馬上解釋:“我是說,要有防范能力,不為了金錢相信別人,就可能不會有這樣的遭遇?!弊罱恍﹤κ录l的時候,有些嚴厲批判犯罪者,總是批判那些科普或呼吁自衛者,說是在轉移視線,甚至是歧視受害者。可是,提高治安打擊犯罪,與公民提升自我保護意識,這兩點難道不該是并重的么?個人難道就沒有一絲絲為自己安全負責的責任么?
后面,就是那句引發軒然大波的“這個人販子,黑亮這個人物,從法律角度是不對的,但是如果他不買媳婦,就永遠沒有媳婦,如果這個村子永遠不買媳婦,這個村子就消亡了?!庇浾吡ⅠR就腦補了:“您的意思是,為了村莊不消亡,買賣是可以被接受的?”賈平凹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法律和人情常常是相悖的。而小說中往往要寫的是感情的東西。沒有買賣自然就沒有傷害。但為什么打擊拐賣幾十年,還是不能杜絕?這只是表面危機,社會深層的危機是社會結構、社會分配發生變化,產生了很多城市和農村的不協調,導致了各種的情況。這些危機,作家可以思考,但是如果想解決單靠作家是沒有用的。”從中可以看出,賈平凹的寫作目的是反映這一社會現實與自己的思考,試圖探討并理解拐賣現象屢禁不絕的深層原因。探討一件事情的深層原因,遠比簡單地批判要重要,也困難得多。
況且,正如賈平凹所說,法律和人情常常是相悖的。拐賣毫無疑問違法,也毫無疑問該受到嚴厲打擊,但這樣愚昧落后的村子為什么不可以同情?反過來說,母親在兒童節偷雞腿誠然令人心酸同情,但這依然改變不了這位母親違法犯罪的事實!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恨之人難道就不可以有可憐之處了嗎?魯迅刻畫了阿Q,描繪并批判了他所代表的國民劣根性,作者除了諷刺批判,又何嘗沒有對愚昧國民的悲憫之心呢?
記者與網友們,將同情罪犯與為罪犯辯護,這兩件事畫上了等號。可這兩件事就真的是一回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