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在散步的時候,看到一家四口在廣場上玩,夫妻倆弄著弟弟(大概一歲左右¥在一個高臺上玩耍照相,小女孩(大概四歲左右)在高臺的另一端自己蹲在玩,也許小女孩發現了什么,呼喊爸爸,連著叫了四聲,爸爸也沒有回應,媽媽也沒有看小女孩,專心再給爸爸和弟弟照相,第五聲喊“爸爸”,爸爸才喊了一聲,“聽到了,稍等會”。小女孩不做聲了,繼續自己玩。
身體感受:內心一緊,有種心疼的感覺。
內在對話:這對夫妻太不關注小女孩了,這樣會對她的內心造成傷害的,小女孩正處于性格形成關鍵期,這樣不臨在,太傷人了。
勾起內在傷痛和情緒:我弟弟比我整整小兩歲,看到那個小女孩喊爸爸的聲音不被聽到不被關注時,我仿佛看到自己小時候的聲音不被聽到,被忽略后的絕望,所以形成了九號的性格,所以學會了不表達,自己處理(其實是壓抑)情緒,甚至是隔離。
限制性信念:我是不重要的,我喊了他們也聽不見,他們喜歡弟弟比我更多些,我得表現的更好才值得愛。
臨在后看到的真相:小女孩喊爸爸的時候,也許爸爸是真的沒聽見,不是聽到故意不理她,不重要、要表現乖才會被喜歡這些都是自己的演繹。
可面臨的新的可能性和選擇:我表達聲音的方式和和方法可以選擇,比如主動跑過去看著爸爸眼睛表達需求,而不是在那么遠的地方喊。另外,那個傷痛是過去的故事,是那個小女孩的,現在的我跟那個故事已經拉開距離,我為自己的生命負責,我表達后他人是否及時回應不再能夠帶走我,我有能力獨立面對自己,堅定的為自己在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