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學而篇》第十二章: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解析:
有子說:“禮的功用,以遇事做得恰當和順為可貴。以前的圣明君主治理國家,最可貴的地方就在這里。他們做事,無論事大事小,都按這個原則去做。如遇到不能解決的,仍一味地追求和順,卻并不用禮法去節制它,也是行不通的。”
今天這一章,在解析完的那一刻,我就想直接忽略它。
看見我這么說,可能有人好奇,這一章怎么啦?有什么不好嗎?
不是不好,而是因為這一章里提到了一個非常大的概念“禮”。
儒家提倡的五常之道“禮義仁智信”中"禮"被放在了第一。華夏幾千年的文明中“禮”由始至終的貫穿其中。
打開字典來查一下“禮“的解釋,我們可以看到如下這些說法:
1. 社會生活中,由于道德觀念和風俗習慣而形成的儀節 ,如婚禮,喪禮等。在這里是一種儀式的呈現。
2. 符合統治者整體利益的行為準則 :如禮教,禮治。在這里是一種規范規矩的呈現。
3. 表示尊敬的態度和動作 :如禮讓,禮遇。在這里是一種態度和行為的呈現。
4. 表示慶賀、友好或敬意所贈之物 :禮物,禮金。這里是一種物品和價值的呈現。
5. 古書名,《禮記》的簡稱。在這里又成為了一種文化的符號。
6. 姓氏。在這里成為了一種人文的傳承。
這上面的任何一項關于”禮”的解釋,如果要展開來說,再引至文中觀點,估計我能寫個學術論文拿去發表了。這工程實在是浩大,教我如何不想逃避呢?
可是,翻過去再翻回來,覺得有些東西不說一下好想又不太對。思來想去,就揀重點的說吧!
生活中,有時候看著朋友們在教導孩子的時候,我都常常會想到自己的童年。
見了人要主動喊人,不能隨便拿人家的東西,別人給東西要說謝謝,吃飯的時候要等長輩先動筷子,吃飯不要多說話,吃飯的時候一定要端著碗,拿筷子的姿勢一定要正確,夾菜不能在碗里翻,吃東西不能有“吧唧”聲,好吃的東西要先讓給長輩再讓給弟弟妹妹,跟小朋友一起玩不能打架吵嘴,大人說話不能插嘴,長輩問話一定要回答,站要有站相,坐要有坐相,女孩子不能笑得太大聲,說話要輕言細語,逢年過節不準哭,遇上白事不能笑,去別人家做客要主動幫忙做事,不能和長輩還有老師頂嘴,別人送你禮物要記得回禮......,時時要注意禮貌,事事不忘客氣,人人方能和氣。
在記憶里,類似這樣關于“禮”上的念叨,我們從小都沒有少聽,已經分不清什么是規矩,什么是客氣,只知道只要按著這樣的要求去做,就不會得罪人,也不會招來別人的討厭,更不會讓父母訓斥,日子會過得太平。
今天看到這里說的“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深以為然。我們從小到大不就是在這樣的教導中熏陶教育出來的嗎?處處以禮相待,萬事以和為貴。
于是,華人的社會里特別講究要和氣,遇上什么事都以不傷了和氣為底線的去思考,有時候甚至寧愿委屈自己。
因為從小在關于”懂禮“的教育中,有一個這樣的說法是被大人們強調的。為什么要懂禮?因為懂禮就可以討人喜歡,就不會被人討厭。
當然沒有人愿意被人討厭,但是中國人的不被討厭里還潛藏著一個目的:討人喜歡。
在很長的時間里,我也沒有發現這個理論有什么不對的地方。在我工作了很多年之后,我漸漸的發現了,這是一個多么害人的潛意識引導。
小蒙是公司新來的文員,負責每天在考勤的打卡機旁邊監督打卡的情況。公司每個人上午下午一共要打四次卡,公司明文規定:不可以代打卡,小蒙也知道這個規定。可是從上班第一天開始,她就發現有些辦公室的同事,每天都是一個人過來幫全辦公室的人打卡,有些甚至是主管帶頭。
小蒙是新人,不敢得罪大家,只能輕聲的說:“這樣不行啊!被發現了,我會被炒魷魚的。”一個老員工跟她說:“反正也沒遲到早退,一個人都打了,跟大家自己打區別不大,還省得排隊。你不出聲,大家都方便,你又是新來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大家都會喜歡你的。之前那個文員就是因為老是嘰嘰喳喳的,被大家孤立了,干不下去辭職的。”
幾句話,把小蒙嚇住了,剛找的工作可不想丟了,可是這樣縱容那些人,如果被發現了自己也還是會丟了工作的。糾結中,小蒙想,如果那些人有良心,不幫遲到早退的人代打卡,只是幫正常在的人打個卡也沒什么問題。畢竟自己是新來的,跟大家把關系搞僵了也不好。在公司不討人喜歡的話,就很難和群,上班也就很沒意思了。凡是以和為貴才好,不要像前任那樣丟了工作。于是,她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有一天下午臨下班前,公司副總突然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全部人要參加,集合后發現財務辦公室的小張不知道什么原因不在公司。副總當場了解了情況,下午沒有人見過小張,他當天沒有外出任務,行政那邊也沒有請假條,但是小張的考勤卡上卻有下午的上班打卡記錄。所有的一切瞬間不言而喻,本來一個關于新品上市的討論會,臨時增加了一個主題:紀律整頓。
小蒙在會上遭到了嚴厲的批評,連帶她的上級一起挨批。第二天的后續調查中,為了說明情況,小蒙坦白了公司現存的考勤代打卡情況,最后,公司副總親自發文,公司一大批人都收到了警告,最后小蒙還是得罪了大家,不久也還是辭職了。
那一天,小蒙上最后一天班,中午吃過飯,我坐在前臺和她閑聊。說起要走,她也覺得很不愉快,她說:“我還以為每個人都有個最基本的底線,我方便了他們,他們最起碼不會做曠工這樣的時來害我,誰知道他們這么沒有良知。我一個新來的,本來希望能夠和大家好好相處,和和氣氣的,我也不想太較真了,讓人不喜歡,誰知道最后搞得這么不愉快,早知道當初就不應該這樣,現在自己又要去找工作了。”
看著她當時的無奈,我突然意識到,她為了討人喜歡,錯誤的理解了要如何與大家和氣相處。而且這也是很多人的思想里存在的誤區。
人與人之間固然需要和氣交往,但是不代表要犧牲自己的職業操守,也不代表要違背自己的內心意志。我們禮貌待人的目的也不是討人喜歡,而是讓自己變得有修養,行事有度。
用合適而且恰當的方式對待他人,并不代表要為了獲得對方的認可就放棄自己的原則,只是因為這是一個正確的態度。不能因為,需要你接受我,我就要接受你越矩的行為。不能因為不想與人產生分歧,就可以放低自己的標準去接受對方的無理要求。
像小蒙這樣抱著以和為貴的態度,去容忍別人過份要求的人還有很多。有些人做管理,面對一些不聽話的員工,尤其是有一些特殊情況的人,總是且退且讓,結果導致工作不能順利開展。有些老板,對待一些在自己公司里任職的親人時,也會出現這種為了避免產生矛盾,而容忍對方一些不規范的工作行為,結果也是讓公司的管理工作很難做好。
很多以和為貴的背面都是希望對方能夠體諒一下自己的苦心,也希望對方能夠心存良知,不要太過份。但是往往事與愿違,你越是隱忍,對方就越是變本加厲,局面陷入困境。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這句話真的說得非常的對,與其期待別人的良知,不如自己準備好良制。能夠用禮貌良心解決事情固然好,如果不行,只能按照制度來。最基本的良知是什么呢?就是照章辦事。最基本的和氣是什么呢?你不要為難我,我也不要為難你,這才是以禮相待的基礎,互相尊重。不在違背原則的基礎上再來談交情,大家保持平等的關系。
在一個團隊里,不要忙著去搞什么人際關系,先把事做好了,才有機會做人。如果事都沒做好,連做人的機會都沒有。
“禮”不管是作為一種規范,還是作為一種態度,又或者代表一種儀式或價值,它的前提都是尊重和被尊重,如果別人尊重我們,我們也應該要回以同樣的尊重。這才算是真正的和氣。任何一方出現不合理的過分行為或要求,都不應該被接受。
“禮”是我們面對世界的方式,而不是用于乞討的工具。懂禮,識禮,行禮,只是為了讓我們在與人相處時能夠進退合理,而不是盲目的討好他人。
如果你還不能理解,可以記住這樣一句話:你的善良,必須帶點鋒芒。善良的活著,但是要有底線。
跟夫子念“之乎者也”,明天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