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鹽城建湖,13歲少年弒母案件,再次引發公眾關注。
? ? ? 13歲的邵某因不服母親楊某管教,雙方發生激烈沖突,在家中用菜刀將母親砍殺身亡。
? ? ? 事后,他沒有再去上學,而是去了附近的一家24小時餐廳,花幾塊錢點了一杯水,坐了近40個小時,直到警察將他帶走。
? ? 事發兩天后,學校班主任發現邵某沒來上學,電話聯系家長也無人應答,在前往邵某家中查看時,發現了門口的血跡,于是報警。
? ? 被帶走時,警察問邵某:「你媽媽死了你知道吧?」邵某回答「知道」,平靜地上了車,甚至沒有掉一滴眼淚。
? ? ? 邵父平時在外地打工,一直是媽媽照顧兒子,她每天早上七點多騎電動車送兒子上學,之后去照看店鋪,中午回家為兒子做飯,晚上一般七八點鐘回家。
? ? ? 從外地趕回來的邵父,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直接拉去槍斃了,我老婆都沒了,還要兒子干什么?」他找親友喝了一夜的酒,哭了一夜,經親友勸解,才去接兒子,為他辦理了取保候審。
我忍不住在朋友圈發布了警方通報,又配了一句話:小時候不教育,不用等大了,13歲就能要你命。
真相如何?目前不詳。
但不妨礙我想對此次事件發表自己看法的初心。其實,真相究竟是什么,并不重要。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孩子在與父母產生沖突的時候,能夠想到對父母動用武力甚至是刀具,本身就說明其育兒的失敗。
即便這一次,孩子不殺死她,那也會有下一次。
時至今日,殺父、殺母等這些孩子殺害至親的案例早已不是鳳毛麟角,逐漸成為了常而有之的事情,而且發生的頻率也日漸增多。
很多人痛罵做出殺父、殺母等殺害至親的孩子是禽獸不如。
某種意義上說,這些殺害至親的孩子,也是受害者!他們能夠走到今天這樣喪心病狂的地步,也是被他們殺到的父母等至親一步一步“澆灌”出來的。
佛家說:因果循環,報應不爽。
從層出不窮的殺母案,我們不難總結出當下很多父母育兒中普遍存在的幾個問題:
第一、以“孩子還小”為由錯過培育孩子的黃金期。
“孩子還小,什么都不懂,長大了就好了”這個觀點很盛行。孩子小,就真的什么都不懂么?誰告訴你的?孩子確實很多東西都不懂,他們不識字,沒有生活常識,但是,他們正在一天天長大的過程中,在沒有父母教導的前提下,以自己的理解通過模仿等方式從父母、從親朋、從鄰里、從自己遇到的每一個人每一件事情中汲取到一切知識。
最關鍵的是,他們正用他們認為正確的方式通過試探父母等至親的反應來確認自己通過模仿等方式習得知識、習慣等等是否正確。比如,他們常常打人甚至打父母等至親,他們不是生來如此,而是一種模仿,一種習得,一種試探,如果父母等至親用嚴厲的方式指出他(她)的錯誤甚至施以懲戒,孩子就會明白錯誤的做法是錯誤的,而不會因為至親的縱容而誤以為錯誤的做法是正確的。
張文質老師說:0到9歲是教育孩子的最佳期,12歲父母對孩子的影響力達到頂峰,隨著開始減弱,15歲父母對孩子的影響力得到最弱。
而我們絕大多數的父母,在0到9歲都是“影身”的,有的甚至要到12歲才開始介入到孩子的教育中來。至于他(她)為什么會介入孩子的教育中來,一切都是被逼的。
其實,作為父母,千萬不能認為“孩子小,什么都不懂”,越是孩子小,越是孩子什么都不懂的時候,越是需要父母去通過教育告訴他(她)“哪些言行是正確的,哪些言行是錯誤的”。孩子越是小,父母越是去教育他(她),孩子越是會遵從父母。越是大了,自身習得的有問題的東西越大,越是難以教育。
第二、很多父母介入孩子的教育都是被孩子的成績等當下糟糕的現狀逼迫。
正因為認定“孩子小,什么都不懂”,很多父母才會對孩子的問題哪怕已經很嚴重了仍然不以為然。
父母們什么時候才會開始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呢?往往是孩子的成績特別糟糕的時候,尤其是到了三四年級的時候,這個時候他們腦海里大概也因為自己的求學生涯有所認知:再成績如此糟糕下去初中就只能“打醬油”了,如果此時再加上連續幾次被孩子的老師“約談”(姑且用約談來說吧),父母就會越發的焦慮。
此時,很多父母們也開始意識到,不能再在孩子的學習生活中“隱身”,必須放棄舒服的“燈紅酒綠”的生活,回歸到家庭中,擔負起教育、監督孩子學習的重擔了。
回歸,是好事。但是,燒餅已經焦了一半了,即便是把爐火熄了,有用么?某種意義上說,還有用,必須才焦了一半,不燒了,說不定還能保住另外一半。怕就怕,爐火不僅沒熄,還澆了水,燒的更旺了。
你猜,會怎么樣?
完全焦了么?恐怕是爆了吧。最可怕的是,燒餅爆裂的時候,炸到了燒火的人。
所以呢?
孩子已然“焦了一半”了,養成了許許多多“陋習”了,你能一下子通過懲戒讓孩子“改邪歸正”?癡心妄想了吧!
有了“陋習”的孩子,要想改變他(她)是很不容易的,需要父母付出極大的耐心和智慧,去運用各種只要是有效的方式去感化和幫助他(她),而不是一味的打罵。
第三、把打罵當成萬能藥,無視其“保質期”。
很多父母,把“打”當成了萬能藥,總是堅信:孩子不好不要緊,打一頓就好;孩子現在不好不要緊,等實在是不成樣了,打一頓就好。
打一頓能好么?
好遺憾,不僅沒打好,反而讓親子關系出現嚴重的對立,甚至在對立中催生了悲劇。
該管的時候,不管;管不了的時候,使勁管。能夠管得了么?
管不了啊!因為孩子早已經摸清楚了你的一切信息,知曉了你的一切弱點,這就像打牌一樣,你以為你抓了一副好牌,殊不知對家不僅知道你的牌,還抓了一副比你更好的牌。這樣的情況,你怎么可能贏得了對家?不輸光,天理都難容。
我一直認為9歲之前你還能用打來嚇唬孩子,9歲以后呢?
你試試打孩子看。
女生的發育年齡已經前置到7歲,男生的發育年齡已經前置到9歲。所以,不管是男生也好,女生也好,實際上過了9歲,絕大多數都已經進入叛逆期,有了強烈的自我獨立意識,更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是一個大人了,什么事情都能夠自己做主。
所以咯。過了9歲,就盡量不要打孩子,或者說,不要把打孩子一頓當成法寶。
第四、懲戒孩子時,缺乏“察言觀色”。
事實上,現在還有不少父母嘴里不肯承認,但心里仍然有一種把孩子當成“私人財產”的觀點。
其實,隨著孩子的成長,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也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小的時候,父母是孩子的偶像,是無所不能的;孩子稍微長大一點,父母在孩子心目中有了缺陷,不再是無所不能的,但這不妨礙孩子依舊崇拜父母;隨著孩子的不斷長大,父母的脆弱孩子已經發現,父母在孩子心目中也變成了普通人、平常人,孩子也不再崇拜父母;等孩子再大一些,孩子有了自己的想法,就會開始質疑父母;等孩子長大成人,立了業,成了家,感受到了父母的艱辛與不易,就會開始理解父母,與父母的關系又會回到比較平和的狀態。
就像前面所說,很多父母回歸育兒,都是在孩子的情況已經比較糟糕的時候,此時孩子已經養成了不少“惡習”,對待父母的態度也從崇拜階段走到了懷疑階段,他(她)對于父母的教育、打罵開始不耐煩,甚至會有言語上的沖撞。
作為父母,不要再把孩子當成孩子看,應把孩子置于相同的地位上看待,也確實需要去對孩子的情況進行“察言觀色”,如果發現孩子的情況不對,就該“適可而止”,而不是“強上硬上”。
強上硬上,不僅無益于解決當下問題,還可能刺激處于叛逆期、特別容易情緒沖動的孩子做出他(她)情緒無法控制的錯事。
其實,有的時候孩子做出“親者痛”的瘋狂之舉,家長也需要擔負很大的責任。
說一千道一萬,我其實特別不希望每次都是悲劇發生后,再來放這些馬后炮。馬后炮放的再多,悲劇無法挽回,這位媽媽的性命無法救回,這位孩子犯下的錯誤無法贖回。
我只希望,每一位看到這個案例的父母警示。
【圖片來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權,請及時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