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個一批
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按照“三定兩加強”原則,即確定定點醫院、確定診療方案、確定單病種付費標準,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加強責任落實,分批次對患有大病的貧困人口進行集中救治。
慢病簽約服務管理一批:每年為農村貧困人口開展1次健康體檢,為農村貧困家庭提供簽約服務,制定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方案,強化貧困家庭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對醫療費用負擔重、患有重病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貧困戶,通過傾斜醫保政策、健康扶貧補充保險、動員社會力量救助等措施,實行兜底保障。
二、三保障
落實健康扶貧“雙簽約制度”保障:針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群眾,特別是深度貧困人口,實現“雙簽約”全覆蓋。1是鄉衛生院組建家庭醫生簽約團隊,通過集中義診和入戶相結合的模式與群眾進行面對面簽約。2是鄉政府為主體,由包村干部、駐村幫扶干部、第一書記、村“兩委”干部與轄區內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群眾“一對一”簽約。
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保障:為全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建立動態管理的紙質和電子健康檔案,優先為深度貧困人口免費提供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含健康檢查、健康教育、重點人群隨訪及健康管理)。
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保障:加強鄉醫療機構遠程醫療建設,積極與北京、西安、太原等大醫院建立醫聯體協作機制,推進對口幫扶工作,讓貧困群眾在縣域內便能享受全國及省市專家的優質醫療服務。推廣中醫適宜技術,讓貧困群眾能夠享受到“簡、便、驗、廉”的中醫服務。
三、三救助
大病關懷救助:屬省定24類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給予每人一次5000元大病關懷救助。
免費適配輔助器具:有基本輔助器具需求的持證貧困殘疾人,兩年內實現免費適配全覆蓋。
實行醫療救助和特殊幫扶:少數農村特殊貧困人口在個人自付費用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難可通過民政部門醫療求助幫助解決。
四、三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政策,兩項保險分別平均報銷75%。
大病保險:在縣域內、市級、省級住院,個人年度自付封頂額分別為0.1萬元、0.3萬元、0.6萬元。
補充醫療保險:個人自付封頂額之上的費用全部由醫保基金報銷。
五、先診療后付費
貧困患者在住院治療時,只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證件,簽訂“先診療、后付費”協議后,即可直接住院接受治療。取消貧困人口住院預付金,只需在出院時支付自付醫療費用。
六、“一站式”結算
以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數據平臺為基礎,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扶貧辦數據平臺,實現同一窗口、同一平臺“一站式”結算。切實解決貧困人口跑腿多,報銷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