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參加了一次勞動法主題的分享,實務方面感想不多。倒是有三句話,印象頗深。
第一,勞動爭議的辦理,也要跳出固有思維。
我一貫的思路是這樣的。案件要保證處理質量,并始終保持在某一水準之上的話,需要兩方面要求,一是保持案件處理人員的穩定性,就是做事的人水平可以,一是做事的方法需要某種程度的流程化和標準化。
我的個人發展定位與規劃就以此為指導思想展開。就案件辦理,特意撰寫了若干操作指引外,還就每個案件我需要了解的事實制定了一套問卷表格,果然方法論行之有效。不但節約了每個案件的起步階段的人力,也避免遺漏案件事實。
那么,這種長久的操作,是否反過來令我思維固化了呢?防微杜漸,無則加勉。
第二,管理要引導人的善良。——如何落地?
分享者有句話我深以為然的,即管理要引導人善良,法律也是一樣。無論是管理還是法律,都是一種規則,規則的目的不是挑戰人性,而是尊重人性,正視人性。
很簡單,如果有利益,那么追逐利益本身并沒有什么對錯之分。我們要做的是思考并實踐怎么樣去調整管理規則和法律規定,指引人們為善良之事?必然是善良所獲得的利益更大,或者說邪惡不能帶來更多利益,才能或者才會有人選擇為善良之事。
我和同事討論這個話題后,同事問我:如何落地?是的,這個主題如何落地呢?我竟然一時語塞。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會常常回顧這個故事,思索:如何落地?
同時這個問題也給我驚醒,那就是:當我認同一個觀點的時候,還要思考如何踐行。
第三,兩年深耕某一領域。
回想我專注勞動法領域,其實一共也就是兩年,兩年幾百個不同案件的積累,現在參加培訓,除了感覺有時候不記得冷門法律規定以外,均感覺到處理任何糾紛都是游刃有余,且有自己的見解和處理方法。由此可知,是否任何事情只要有2-3年的積累,必然可以在此領域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2-3積累,暗合一萬小時理論,300天*8*3=7200小時。
因此,推而廣之,是否做其他的事情都可以用2-3年時間從入門變成精通?人生簡直是開啟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無限可能性。
我看到有人提問:我30歲了,要不要考研?有人回答:你不考研也會31歲,何不試試?我買了毛筆和紙,相約兩年后吧~。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