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重新再看了一遍《親密關系》關于幻滅這一章節。得到了一些啟示
我們無法正視錯覺就無法看見真相。親密關系幫助我們有機會看清真相,這是靈魂的禮物,讓我們從“向外尋求快樂”的錯誤跳脫出來。
孩子在幼兒時期沒有得到確認自己的重要性和歸宿感時,就會感覺到沮喪。沒有壞孩子,只有沮喪的孩子,每個孩子的沮喪程度不同,會引起不同程度的偏差行為。
1.引起注意(看看我,看看我)
2.權利斗爭(我不想做,你不能逼我)
3.報復(你傷害了我多少,我也傷害你多少)
4.自我放逐(反正我就這樣了,努力也沒有)
成人其實不過是幼稚的孩子罷了。當我們的內心的需求得不到滿足的時候,我們會采取暴力或者無視,冷言相對來表達自己的不滿意,想要引起對方的關注。偏差行為的目的是想要控制對方,避免自己的夢想破滅,或者使用一些小伎倆誘使對方做出妥協,實在不行,至少還能通過報復還扳回一城,上述辦法都不行,只要自我放逐。
權利斗爭的雙方誤以為雙方爭吵的原因是:
1.你先起的頭,我不過是在自我保護罷了。
2.我起的頭,我只是善意的指出你做得不好的地方。
3.你的錯誤你不承認,還發脾氣
4.我不高興,你還惹我生氣。
而權利斗爭真正的原因是,我們無法承受內心的傷痛,避免或者拖延面對不愉快,而生氣則簡單得多,我們不用去面對心碎的感覺。當內心的傷痛,就好像是小時候農田的西瓜,長大之后,心中的西瓜也隨之長大,但其實我們已經有足夠的能力去面對小時候的傷痛了。
小孩子對創傷是沒有解讀能力的,在小時候在父母那里遇到挫折之后,比如爽約,孩子會覺得爸爸媽媽不愛我,小孩無法處理這樣的傷痛,只好把這樣的傷痛壓抑到了潛意識,不讓自己感受到傷痛,順便也隔絕了帶來傷痛的父母,這樣做的后果是,我們逃避了痛苦,逃避了沮喪,也將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推得遠遠的,讓我們和最重要的人產生阻礙。另外一個更嚴重的后果是,孩子解讀為爸爸媽媽不愛我,沒有人愛我,這樣當他面對人際關系時,他感受不到愛,因為恐懼和害怕,而產生低自尊,沮喪,這樣的想法決定了他過什么樣的人生,做什么樣的工作,有怎樣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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