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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員績效考核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健全員工個人績效和組織績效持續提升機制,充分調動公司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全員績效考核是指對公司高級經營管理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績效考核。
第三條:績效考核原則:
(一)分級分類原則。根據層次管理的要求,一級考核一級,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分級考核,各部門、分公司和項目部主管領導是考核的第一責任人,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所管轄單位和人員的考核工作。同時,根據員工所在崗位序列及職級,對不同類型人員實行分類考核。
(二)業績導向原則。考核指標的設定應以公司發展目標和年度工作目標為導向,以各部門、分公司和項目部經營管理目標和員工崗位(職位)職責為依據,按照公司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層層分解,重點考核工作完成情況和結果,突出對工作業績的考核,引導員工積極主動地提升個人工作績效,推動實現公司整體績效。
(三)客觀公正原則。從客觀實際出發,合理確定考核內容,科學設定考核標準,考核以數據和事實為依據,準確評價績效貢獻。考核辦法、考核過程、考核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切實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
(四)閉環管理原則。實行結果考核與過程管理有機結合,通過對業績考核結果的有效溝通,幫助被考核對象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明確改進方向,達到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目的,持續推動考核目標完成,逐步建立考核管理與績效提升長效機制。???
(五)激勵約束原則。考核結果與獎懲掛鉤,作為各部門、分公司和項目部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職位)調整、薪酬激勵、評先評優等管理的主要依據,使激勵與約束相配套,責、權、利相統一。
第二章? 管控方式
第四條:公司成立全員績效考核組織機構,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組成,形成領導、管理、執行、監督的閉環管理。全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全員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由綜合部、工程部、市場部負責人、績效考核單位主要領導及財務等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公司全員績效考核是對員工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風三個方面的考核。根據高級經營管理、一般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三類職級的特點,以及員工的崗位性質,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員工的考核內容和權重而有所不同。
第六條:績效考核工作職責:
(一)全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全員績效考核的領導和決策;負責審批全員績效考核辦法和考核結果;審議辦法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全員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在全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全員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⑴負責制定公司全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指導、督促各部門、各單位開展和健全全員績效考核工作;⑵負責對考核過程中的綜合性、不確定性問題進行協調,研究制定相應的措施;⑶負責對考核過程的公開、公正、合法程度進行監督,對被考核者的申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⑷負責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備案等。
(三)各部門、各分公司和項目部負責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全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以及具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申訴受理、考核結果上報和運用等。
第三章? 管理內容和方法
第七條:績效考核內容
(一)管理層管理人員。主要指部門負責人或主管。分管業務績效權重占40%,主要考核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分工范圍內的年度考核指標實現情況、重點工作完成情況以及工作推進力度、創新程度;個人工作績效權重占25%,主要考核工作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和工作時效;個人工作能力權重占20%,個人能力指分管業務的專業水平、把握能力、執行能力、創新能力和配合協作能力;工作作風權重占10%,主要考核責任感、團隊精神、服務意識、廉潔自律等。業務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風具體量化指標和評價要點見附件2《管理層管理人員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及評分表》
(二)管理人員。主要指公司機關管理人員。工作績效權重占60%,主要考核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執行力、工作質量、工作時效以及改善經營管理建議等,以部門年度績效考核指標的分解落實和崗位職責為主,督辦和專項考核方案的分解落實為輔。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風各占權重20%,工作能力主要考核承擔崗位職責需要的專業技術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工作作風主要考核工作主動性、工作責任心、團隊合作精神和組織紀律等。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風具體量化指標和評價要點見附件3《管理人員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及評分表》。
(三)專業技術人員。根據機關、基層不同層次崗位(職位)特點,在考核內容上有所區別,其中:
⑴經營管理專業技術人員:一般指機關部門專業技術(有專業資格)人員。工作績效權重占65%,主要包括被考核對象完成技術開發的數量和質量、專業管理水平以及獲獎情況;工作能力權重占20%,主要考核工作計劃性、業務能力、溝通能力和工作提升能力;工作作風權重占15%,主要考核工作態度、遵章守紀和廉潔自律等。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風具體量化指標和評價要點見附件4《經營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及評分表》。
⑵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指分公司(項目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績效權重占60%,主要考核完成完成技術開發的數量和質量、技術管理成果、職責范圍內各項工作的數量和質量、執行力;工作能力權重占20%,主要考核專業素質、工作計劃性等;工作作風權重占20%,主要考核工作主動性、工作責任心、團隊合作精神和組織紀律等。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風具體量化指標和評價要點見附件5《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及評分表》。
第四章? 考核管理程序
第八條:績效目標確定:主要確定關鍵績效指標和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的確定,是以公司年度績效考核指標明確的責任為基礎,采取自上而下逐級分解,形成員工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階段性工作目標的確定,是指為了完成關鍵績效指標而所采取的具體策略和工作計劃,同時還包括公司專項考核方案等項目中任務的逐級分解和落實。
第九條:績效考核與評價:各級考核主管根據季度績效考核指標的分解和落實,以及崗位(職位)工作標準的執行情況,對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和測評。按照員工對應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風量化考核指標及評價要點和考核周期,進行工作行為、工作態度的評價。
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按照個人年度績效考核最終得分高低,在合理排序的基礎上,分為A、B、C、D、E五個檔次,即優秀、優良、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原則上,按部門或職級不同序列,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A檔(優秀)的員工應不超過本職級序列員工總數的5%;B檔(優良)的員工控制在本職級序列員工總數的25%;D檔(基本稱職)的員工一般控制在本職級序列員工總數的5%以內,以體現績效差別,增強激勵約束效果。被考核人年度績效考核最終得分60分以下的、因本人違紀或因責任事故受到公司懲處的、工作消極未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應定為D檔及以下;各部門(分公司或項目部)也可結合其工作情況,將年度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E檔(不稱職)。
第五章? 績效考核及計分辦法
第十條:績效考核:
㈠季度績效考核:每季度由本人填報績效考核評分表,經上級主管或部門負責人考核評價后,得出最終得分。
㈡年終績效考核:以季度績效考核加權平均分和工作績效測評分為基準,原則上權重分別占60%、40%。
㈢年終績效測評: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風測評(詳見附件1),采取多維度測評,由上級、同級、下級根據量化考評指標體系及評價要點對其進行定量評分。原則上,被考核對象的直接上級意見所占權重為60%,同級為20%,下級20%;如無下級評分,則按上級、同級意見所占權重分別為60%、40%。
第十一條:計分辦法:
個人年度績效考核得分原則上按以下公式計算:
個人年度績效考核最終得分=工作績效考核分×權重+工作能力測評分×權重+工作作風測評分×權重。公式中:
①工作績效考核分=季度績效考核加權平均分×權重+工作績效測評分×權重;
②工作績效測評分=上級測評分×權重+同級測評分×權重+下級測評分×權重;
③工作能力測評分=上級測評分×權重+同級測評分×權重+下級測評分×權重;
④工作作風測評分=上級測評分×權重+同級測評分×權重+下級測評分×權重。
第六章? 考核結果應用
第十二條:與薪酬分配掛鉤:
㈠與績效工資掛鉤,績效工資分為季獎和年終績效獎,季獎與各級人員的季度績效考核得分掛鉤,年終績效獎與各級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最終得分掛鉤。
㈡與基本薪酬檔次晉升掛鉤,連續考核C檔及以上者,每2年晉升1檔;連續4年考核B檔及以上的,獎勵晉升1檔;考核D檔及以下的不晉檔;考核E檔的調整相應待遇。
第十三條:與崗位調整掛鉤。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調整員工崗位,使員工素質與能力能夠更好地與相應的工作相匹配。年度績效考核結果連續2年處于D檔或者3年內有2年處于D檔以及當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E檔的,要調整崗位和安排上崗培訓;通過轉崗、培訓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應實施待崗直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與職位聘任掛鉤。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操作人員在年度績效考核中連續三年考核結果沒有B檔及以上,或考核結果為D檔的,下調一級聘任職位或解除其聘任職位;連續三年考核結果沒有B檔及以上,或考核結果為D檔的原則上不得晉升;考核結果為E檔的,直接解除職位聘任或者不得晉升。
第十五條:3.5.5 與評先評優等掛鉤。對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A、B檔的員工,在單位評先評優、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職業技能等級鑒定中,同等條件優先考慮。對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D、E檔的員工,原則上當年不能評先評優,不能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職業技能等級鑒定。
第七章? 檢查與考核
第十六條:綜合部負責對各單位全員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對未按要求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績效考核實施細則,沒有真正實現對不同崗位特點的員工進行量化細化考核指標的,致使全員績效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搞平均主義的單位,不予兌現年終績效獎金。
第十七條: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的績效考核工作進行具體檢查和指導,對本單位內部在績效考核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等行為要及時糾正和處理,并在月度和年度績效考核中予以體現。
第十八條:各級人員如對本辦法或考核過程存在異議的,可書面提出意見,報所屬單位的全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逐級受理意見,需要公司受理的報公司全員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其中涉及到組織績效考核問題的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涉及到個人績效考核問題的報考核工作小組。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制定及解釋.本辦法有附件5個,其中:附件1《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風測評表》;附件2《管理層管理人員績效考評指標體系與評分表》;附件3《管理人員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及評分表》;附件4《經營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及評分表》; 附件5《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及評分表》。?
第二十條:由于績效考評細則涉及面非常廣,需在試行期內不斷完善,其解釋權屬于公司領導班子會議。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經公司領導班子會議決議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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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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