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電視劇《幸福到萬家》,有許多感慨,有些事情也是家里哥哥們遇到的情況。
女主角幸福到城里打工,到了關(guān)濤的律師事務(wù)所,遇到了隔壁村村民。村民因與甲方簽了合同,種植了大面積蘋果,結(jié)果到秋收的時候,甲方說蘋果滯銷,無錢款,不再收購村民的蘋果。如果,村民任憑甲方不作為,蘋果將腐爛,沒有銷路,一年的收成就沒了。
關(guān)濤等人接了村民的案子,由于合同在,認證物證齊全,甲方必須按照約定對村民蘋果進行回收。
看到電視劇中這里,忽然想到哥哥當(dāng)年在村里種植紅小豆,本來也是說秋收之后,會有人來收,所以哥哥就放棄了原本玉米莊家的種植,考慮種植紅小豆,結(jié)果秋收的時候,沒有人收紅小豆。待第二年春天的時候,紅小豆已經(jīng)賣不上價格的時候才賣出。
那一年哥哥一年的收成功虧一簣!爸爸總說:要不是那一年,你哥早緩過來了!
是??!要是早點知道法律對個人的保護,當(dāng)年也許也不會那么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