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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對立,想必你聽說過很多次,而你聽說的想必多是“不要二元對立”、“不能二元獨立”、“二元對立是錯誤的”等否定態度。
如果讓你舉例說明二元對立的情況,你能說多少呢?非黑即白,非善即惡,非好即壞,感性和理性等。
現在,文中給你舉例四個例子,你能再額外舉出四個例子嗎?
而你可能舉例不出來。因為在日常生活工作時,你所能接觸的“二元對立”的例子就這么幾個。就這么幾個用來否定“二元對立”的例子,而更多的支持“二元對立”的例子由于你已經習以為常反而忽視了。
廣義來說,“二元對立”是指“非此即彼、非彼即此”的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是絕大多數人在考慮絕大多數問題、事情所采用的思維方式。(一邊自己用著,一邊又去否定它,這難道不矛盾嗎?)
這種思維方式是很簡單的,不需要你耗費多少腦細胞。想想看,他不是好人那他就是壞人,要么感性要么理性,要么為愛情放棄理想要么為理想放棄愛情等,在解決問題時是多么簡單,你根本不需要復雜的思考。
你通過二元對立的思維方式產生的思考結果能解決問題嗎?很多時候是可以的,但有些時候不能很好地解決問題,有些時候不能解決問題。(注意: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沒有用“能和不能”的對立。)
例如,對人的認識的問題。對于兒童來說,只能將人分為好人與壞人(二分)。隨著年齡的增長,這種認識不夠了,因為偷東西、背后說人閑話、喂食流浪狗、跳水救人等好壞矛盾的行為可以共存在一個人身上。隨后可能將人分為大壞人、壞人、不好不壞的人、好人、大好人等(五分)。此時“好”與“壞”這二元的對立被削弱了。(對任何二元對立都可以將二分變為五分來削弱。)
注意,以二分來認識人時非常容易出現矛盾,你無法解決這個問題,而你又不得不面臨這個問題,所以你會產生五分來解決這個問題。(像燈要么開,要么關這種簡單的問題用二分完全可以。)
然而,五分能解決這個問題嗎?也不能,嘗試九分仍然不能。這時,就要突破二元對立。(用漢語很難描述九分都是什么,用數學語言可以很好的描述,例如,七分好三分壞等。)
如何突破二元對立呢?將“好壞”二元合并為“道德”一元(為防止一元與二元的沖突,將一元換位一維),回到問題上來。問題是如何認識人,道德一維是不夠的,通常我們還會增加能力一維。反之,可以將能力一維拆分為“強弱”二元,這樣就有了二元對立,隨后五分為“很強、強、不強不弱、弱、很弱”來削弱二元對立。
由此,將人實現了二十五分,二十五分之上的“道德能力”二維卻不對立。這樣就突破了二元對立,實現了多維互補。當然,現在只有兩維,可以繼續增加“性格”、“智商”、“情商”、“經濟”、“習慣”等維度。
這種突破方式是向上突破,使得二元對立被隱藏(屏蔽)了,深入到某一維時二元對立仍然存在,存在的原因是所取之元過于抽象。例如“好壞”這二元,或者說作為評價維度的用詞(也即名詞的修飾詞),可修飾的對象過于廣泛。“能力”、“性格”、“智商”、“情商”都可以用“好壞”來評價(修飾)。
抽象只是截取了具體事物的一部分,它不能代表具體事物,從抽象角度看的對立沖突在具體事物上有時并不存在。以道德而論,有的人在外坑蒙拐騙但對父母極為孝順,有的人對朋友大方友善卻對配偶小氣苛責;公共道德、黨友道德、夫妻道德等有相互沖突的地方。以能力而論,有的人溝通能力強但執行能力弱,有的人學習能力強但創新能力弱;學生時代將大部分精力投入學習的學霸顯得智商高,但缺乏與人相處的經驗而顯得情商低,學渣恰恰相反。(完全可以將智商、情商抽象為能力,這都是概念游戲。)
因而,在評價“道德”、“能力”時應當加上“在xx方面的”限定(修飾)條件,而這種較為具體的描述才是真正有益于推測他人行為、推演事之變化(發展)。由此,二元對立被消解了。
倘若將這個問題視為一個節點X,多維互補相當于在節點X后添加了A、B、C、D等節點,限定條件相當于在節點A(以A為例)后又添加了A1、A2、A3、A4等節點,這里可以有很多限定條件,例如在xx方面的能力在三年后還保持嗎(時間條件)、在xx方面的道德在三百萬下仍能保持嗎(金錢條件)等。繼而,在節點A1(以A1為例)后又可以添加新的節點。
所有這些節點構成了樹,樹的分支可以無限延展,無窮變化。樹的不同節點既可能完全無關,又可能部分相關,將相關的節點連接,就形成了圖。這不是二維、三維空間的圖,而是多維空間的圖。這時,就可以對這個問題達到全面、全知的認知,進而實現對具體事物的全面描述。
當前事中人的節點的內部就是這樣多維空間的圖,從節點X進入,最終從某一節點出來。由于當前事帶有特定的限定條件、當前人帶有特定的限定條件,多維空間的圖可以簡化為二維空間的有幾百乃至幾十個的節點的樹。這大大簡化了實際推測、推演的難度,雖然仍然無比困難(這是在未擁有先驗經驗的條件下的,有了經驗就更簡單了)。
這意味盡管可以將現實中兩件不同的事抽象描述成一件事,但由于現實之事、現實之人的限定條件不同,無法從同一個節點出來,也即無法得到同樣的結果,也即只有相對正確的結果(參考絕對真理與相對真理)。
結果的正確與否是相對當前情景所言,在當前情景A也許正確,換了另一個情景B就錯誤。十分迷惑人的是,情景A和B具有相同的描述(表述),讓人誤以為其限定條件是相同的,因為情景的描述相對情景本身而言,過于抽象,這類同過于抽象造成的二元對立。
正如上文所述,二元對立不是錯誤的,而在于嘗試將二元對立用于解釋、解決某些問題時錯誤了。同樣的,對情景A和B的抽象描述也不是錯誤的,而在于嘗試將抽象描述用于自己問題時錯誤了。這種相對錯誤也可以理解為不匹配、不合適(參考情侶分手不是因為誰錯了,而是因為不合適。)
這種不合適源于試圖用抽象描述涵蓋(包括、映射)無窮變化,盡管可以用一種描述(例如規律)涵蓋多種變化,但這些變化本身就是對現實之事的簡化描述。規律描述的確可以很簡單,但現實之事因無窮多這樣的描述而十分繁復。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即上文所說的維度)來對現實之事簡化描述,而試圖用簡化描述來涵蓋具有相同抽象描述的事(即把所知道的理論知識用于實踐),不合適引起的矛盾將促使描述由簡化走向繁復,接近事之本身(全貌)(即“物”本身),也即殊途同歸。
看見更多的變化就會走向繁復,對于整體可以有成千上萬的現實之事的更多的變化,對于個體僅數件現實之事的更多變化就足夠了,這體現了差異,也即變化。其源于整體與個體(注意這里二元對立了)的差異。進而,兩者在面對整個世界時所面臨的限定條件不同,因而其正確性有差異。同樣,個體與個體的差異也會導致正確性的差異。
故而,在追求正確性時應當理解變化、尊重差異、容納對立。
參考文獻:
[1]朱立元.超越二元對立的思維方式[J]
[2]潘知常.歷史為誰為存在——從二元對立思維到多極互補思維[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