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寶馬男撞死5人傷8人案終于塵埃落定,今天執行死刑!!!終于可以告慰五位無辜的亡靈。
2021年5月22日11時40分許,大連男子劉某駕駛其寶馬轎車行駛時,因自己無法接受投資失敗的現實,遂產生了報復社會的惡毒想法。
突然加速,故意沖闖紅燈,沖撞多名正在人行道斑馬線過馬路的行人,造成四名被害人當場死亡,一名被害人于當日搶救無效死亡,八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傷。
一審就已經定性他的惡劣行為,判處了死刑,不想,劉某提出上訴,怎么還能有臉提出上訴呢?殺人償命,更何況五個無辜路人命喪他手。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二審維持原判!今天劉某被執行死刑,但他對至少五個家庭造成的傷害永遠彌補不了。
汽車,是什么?是代步工具,是人們生活質量提升后,對物質生活的較高需求,不是用來犯罪、侵害他人生命的工具。
今天還看到一男子,駕駛剛買了四天的越野車接孩子放學,回家途中,因為要走山路,距離家只有幾百米時,感覺車子要蹭到山體,就猛打方向盤,結果翻車,小女兒當場死亡,妻子命在旦夕,只有他和大女兒是輕傷。
男子稱家境困難,無力支付妻子的治療費。車子全款10萬,其中八萬是貸款。普通老百姓,好好過日子,貸款花光自己微薄的家底買了車,結果卻是家破人亡。
車子也算是司機手里的一把利刃,要不要擁有要看自己的實力能否駕馭,買了以后,也要善加利用,讓它發揮它應該發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