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劇之于我,像搖滾。
可以肆無忌憚的將情感夾在角色里,去傾訴、去吐露、去放肆,
全身心摔進不隨著時代更替的空白中,
拋棄責任、面子、關系,
去他媽的羞羞澀澀扭扭捏捏,
去敢于做一個小丑、一個傻子,
一根筋、一股腦、一口氣,
去瘋癲、去拼命、去吶喊、去拋棄平日里放不下的架子。
去剝掉包裹到窒息的皮。
臺詞,對著心里的一個人說,
對著臺下的人說,
對著曾經的、現在的亦或是未來的自己說。
對著流著血的、結了疤的、又被撕裂了的傷口說。
胡言亂語!
在狂熱中、在靜默中。
每一個字都像從邏輯之泉里噴薄而出,
看似無章卻精準地砸向內心最需要潤澤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