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和C出去吃飯。C是我搬進宿舍以后認識的人,我們很快就相談甚歡了。我們可以一起喝茶、一起看電影、一起散步,天南地北,無話不說。昨晚雖也是天南地北,但是我卻并不高興。
自從他把自己定下來以后,他就站著說話不腰疼了,儼然變成了一個“別人的爹媽”,十分操心別人的終身大事。他有一哥們,30歲還單著,這就成為他的心頭病。他幾乎想把他所有認識的單身女孩都介紹給他哥們。我們都認識的,也偶爾在一塊玩。每當他有意要撮合時,大家就能避則避,能推則推,A說B合適,B說C合適。他常問我們,某某某不好嗎?我們都是這么回答他的:“很好,十分好,無論作為相親對象或者結婚對象,條件都十分優越。”然后他就會問,那為什么你們都這樣推來推去呢?
他覺得,我們放著條件好的人都不下手,執著于全然不靠譜的愛和吸引,自己給自己找罪受,是件不可理喻的事。他也不知道,好不好自在各人心。當別人有意撮合時,往往就是揠苗助長,死得更快罷了。
而我,也就順理成章的成為他的重點念叨對象。常常老生常談,每個時間段有每個時間段應該完成的事,女孩子不要耽擱之類之類的。每回我答他說,我知道了知道了,但這又不是我自己努力就可以達成的事情。他就會笑笑地說,我這不是提醒你一下而已嗎?于是乎,這已經是我第N次被提醒了。
最近,十分反感的一句話是,該是什么什么的時間了。這個社會自有一套約定俗成的人生運轉規則。二十五六就該談戀愛、結婚了,三十歲之前你若不把自己定下來,就變成社會公敵了。人人都可以念叨你,個個都是為你好。
他自己談戀愛了,就覺得大家都該談戀愛了,他自己結婚了,就覺得大家都該結婚了。他自己生兒育女,就覺得大家都應該生兒育女了。更可怕的是,個個都是以“過來人”的身份,苦口婆心,諄諄教誨。有甚者,不斷給你介紹,仿若只要是單身男女,就可以撮合。你要是不樂意、不接受了,還落個不知好歹的罪名,都要三十歲的人,還百般挑剔,沒人要也是活該了。
S就是這樣,唯恐落個“不知好歹”的罪名,凡是有人介紹,都不問好歹的接下。于是,“極品相親對象”的話題在我們宿舍生生不息。當我和M慫恿她奮起反抗時,我們還要活生生地被打壓,在S那里,順從才是真理,順從可以避免爭吵。她害怕,若是自己稍有反抗,就被別人放棄了。相親并不可怕,但是S對待相親這件事的態度卻讓我覺得很可怕。我深深的覺得她在世俗的眼光的包圍下,失去了自我。而她的這種順從,反而使得她被別人輕視了。那些個人有了“我肯給你介紹”都不錯了的優越感,什么貨色都推過來,連她的家人都不把關了,覺得別人肯給你介紹,就該謝謝人家。多好一個女孩子,卻成了百般不被珍惜的摸樣。
雖然他們都說,什么樣的時間應該做什么樣的事情。我也同意這樣的說法,每個人生階段都有需要完成的事情,結婚生子,都是人生的必修課。只是,我想,上帝給每個人的時間表應該都是不一樣的,而且也并不是每張時間表都完整沒有缺憾。
你不必焦急,不必處處碰壁,不必讓委屈和挫折磨滅了你身上的光芒。我們應當相信的,屬于我們的終究會來到。而在屬于我們的那一個時間點還沒有到的時候,我們能做的應該是變成更好的自己,安之若素地過好一個人的生活。若是,我們連一個人的生活都經營不好,怎么經營兩個人的愛情和生活呢?而若是,我們一個人的生活也能精彩萬分,又何必強求兩個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