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臺有個《第三調解室》,如其名,找到法律類和心理類的人給家庭產生矛盾的人們進行協調的平臺。
這么苦b的項目恰恰就在我家的飯點(午12:30左右,夜20:30左右)播出,再加上一般打開電視后就懶得換臺的毛病(相信吃飯有電視音的背景音會更刺激飯量),這個節目也就看,聽的多了一些,有些內容倒也不知不覺的進了腦子。
多數情境是拆遷后的家庭房產糾紛問題——兄弟姐妹\上一代與下一代的始終不存在“完美分配”,誰的不贍養,誰交了父母的醫療費,都可以成為作為自己攻擊或者防守的道德武器。
有時,作為旁觀者,你會說不是有法律的白紙黑字么?
當你也處于類似情況,你會發現還是得用人情世故來對待, 這就是我們處理糾紛的方式。
人治? 法治??
前一陣又聽了羅輯思維一期關于英美法系,倒是蠻先進的-- 基于相信人的法系我相信是優于基于框架約束人的法系的 -- 前者讓人愈發注重自身的榮譽,而后者卻只會讓人只在“關注下”注重榮譽,而如果沒了控制倒會崩塌。?
"如果我們的工作都活在攝像頭下,我們的生活會變得怎么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