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
在手機沒有發達的那個年代,在學校的厚厚書桌前,我在想一個人。
曾經和他在一個學校上學時最愛做值日,因為可以從他的桌前路過,畢業聚餐時滿眼都是他,視線躲躲閃閃卻總在一個方向。
可是我們畢業了。
我在新的學校很想他。我覺得自己真是沒出息啊,明明那么堅強的一個人,竟然會在心里有一個很想念的人。這和想家的感覺不一樣,家就在那里,無論你走到多遠,它還在那里,有柔和的燈在夜里等你回來,回家是熟悉的觸感。
可是那個人不一樣啊,我好恨那個時候自己沒有手機沒有聯系方式沒有QQ,轉角離開就是離開了,你努力記住的他的背影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在你腦海漸漸淡卻。
其實在平時也不會記起他,但是會在突然的某一個瞬間,他的音容,他的笑貌,他的名字,涌入你的大腦揮之不去。思緒發瘋了一般想他,想拋棄一切去找他,去找曾經我們都認識的同學去找他,想馬上見到他,就見到他就好,就見一面就好。紙上全是他的名字,寫到任何和他名字一樣的字就會不由自主的停筆去想他。
時間越久,思念越瘋狂。思念像一株株藤蔓,緊緊的纏繞住我的心,仿佛都要呼吸不上來;就像沼澤,越陷越深。
更痛苦的是,只有你一個人知道他的存在,周圍沒有人知道他是誰,在任何人眼中你只是一個好孩子,你發呆的眼睛都是在思考問題,思念越久越苦。
后來,后來一晃十年過去了,就是現在。我仍然沒忘了他,也會在某個夜晚的時刻突然想到他,也會幻想一下以后如果見到他要怎樣做。但是我知道,除非上天安排,我們倆終究是再無緣再見了。有些人,轉身就是永別。
我很感謝他,讓我有了戀愛的感覺,但此之后,再無心動。多年后我在收拾屋子時看到曾經同學聚會時的合影,想起當時我們最后的相聚,一個擁抱的動作定格在那里。我突然就釋懷了。
過去了就過去了,有愛有遺憾,那是我的青春啊。
現在還想他嗎?
我不會忘記他,也不會刻意想到他了。
現在,我在想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