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經理的力量相當有限,沒辦法阻止賺錢的交易員不冒風險,因為事后回顧,身邊總有威爾之類的人會指責他們使股東失去寶貴的賺錢機會。另一方面,假使交易員因操作不慎而炸毀,他們又得承擔責任。那么,該怎么辦?
于是他們玩弄起政治手腕,為了保護自己的飯碗,只好發出措辭模棱兩可的內部備忘錄,對冒險活動提出警告,但不能十分露骨地譴責那種行為。就像醫師常在兩類錯誤之間委決不下,一類是告訴病人他罹患癌癥,事實上是誤報(false positive);另一類是告訴病人他很健康,其實是已經罹患癌癥的漏報(false negative)。他們需要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因為他們那一行本質上無法同時避開這兩種錯誤率。我很久以前就解決了這個問題,方法是同時兼任風險經理和本身操作業務的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