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篇文章時,女兒正在身旁寫作業,她寫她的作業,我寫我的文章。
當然,這是很平常的事情。
只是,最近,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女兒的功課總是做的馬虎。有時候明明可以一個小時完成的作業,卻硬生生的被她托了三個小時甚至更久。
昨天,女兒要我買了水晶泥,據說班級里的小朋友都買過了。索性就買吧!
明知道這水晶泥會留下隱患,但是,并沒有刻意叮囑。只說了句“妮妮,去寫作業吧!”
女兒就這樣好,無論我說什么,她的回答都是“嗯,知道了!”具體做與不做,那全憑我是否看得見。一旦見到并用嚴厲的目光盯住她時,她便會以飛一般的速度奔到學習桌旁。
這不,水晶泥的到來便為她延長寫作業時間埋下伏筆!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已接近19:30分,往常的這個時間,女兒就要去洗漱,準備上床閱讀就寢了。而昨天,我問“妮妮,作業寫完,準備洗漱了!”
那邊遲遲沒有回復,于是再喊,再不復!三喊,三不復!
就這樣,爸爸被我的喊聲激怒,沖女兒的房間喊去:“作業寫完沒?”
女兒乖乖的回了句:“還有一點兒了!”
平日里,如果爸爸不發火,兩個人的關系那是“情意”綿綿。一旦發火,便是水火不容。知道爸爸媽媽發火的女兒還有很多作業沒有完成,其中包括下周一要交的作文。
時間就是那么的無情,21:30分,女兒屋子的燈還開著,看樣子作業還是沒有完成。我很生氣,叫女兒洗漱休息,順便把下午買的水晶泥沒收。
三個人就這樣含著“怨氣”入睡了。
次日,雨過天晴,當做什么事兒也沒有發生。女兒上學,我工作!
傍晚放學,女兒說:媽媽,作業基本在學校寫完了,還有一點,很快會完成的。
我:嗯,好的,別忘記閱讀!
女兒回了聲知道了!
我回到藏匿水晶泥的地方,先拿出一只給她:確保按時完成作業的前提下獎勵一下!另外,今天要寫一份保證書用來保證你的所做所為!
女兒“啊”了一聲,想想我說過的“早做完手頭的事情,玩的時間大把大把”,于是也就妥協了。
保證書是這樣的:
我向媽媽保證:
1、每天按時完成作業,19:30分準時完成!
2、每天堅持復習、糾錯
3、每天堅持閱讀
上述三條如做不到,自己獨立生活一個月(沒有爸爸媽媽陪伴?。?/p>
? ? ? ? ? ? ? ? ? ? ? ? 保證人:妮妮
簽字按手印,這份保證書算是生效了!
爸爸說,你就是給你女兒寫十份保證書,她該耍賴還是耍賴。其實我不這樣認為,讓女兒寫保證書這件事,目的很明確:做事情不要拖泥帶水,能瞬間完成的事情為什么要拖延那么久呢?生命本就那么短暫,在該學習的時候選擇玩,在該玩的時候還在學,這不是聰明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