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歡打游戲,甚至沉迷于游戲。在游戲力可以行俠仗義、英雄救美,也可以燒殺搶掠、欺男霸女。但即便是在游戲中想要千秋萬載一統江湖,也是需要修煉的,因為不成為武林第一,就總會有各種怪物和NPC來挑戰你。
如果你不足夠強大,就會出現這樣的場景:
能力不行怎么辦?只好靠打怪練級咯。打過怪的人都知道,那是一個特別枯燥的過程,都巴不得開個外掛,直接把自己調到最高級。但那不可能,怪得一個一個的打,級得一下一下的升。就像游戲開始時的李逍遙,只能在小村莊混混,要想出去闖蕩江湖,就得先在十里坡打小蜜蜂練級。
寫作不也跟打怪練級是一個道理嗎?初出茅廬時,大家都是生手,寫不出妙筆生花的好文章,就得先從自己的日常入手,寫下幾百字,記錄下每天的見聞和想法——當年語文老師就教過我們要養成記日記的好習慣。時日漸長,日常見聞當然就不夠寫了,于是就要對大腦輸入各種名人名篇、行業專著、電影電視、詩詞歌賦等等內容,來供養大腦,這跟早期網游的充“點卡”如出一轍。
游戲吸引人,除了精美的畫面,動人的情節,就是對玩家操作的即時反饋,我砍對方一下,他會掉幾百點的血量,我打死一個敵人,就能獲得幾十點的經驗值。數字的不斷積累讓我們沉浸在這個虛擬世界中——自己付出的一點時間,一次鼠標點擊,畫面上的“自己”就能馬上成長,就能給予反饋。
簡書平臺有一個最好的功能就是統計數字:每篇文章的字數、閱讀量、喜歡數、贊賞數以及作者寫下的總的字數。在這里“打怪”升級規則也許是這樣的:
寫10000字升至lv 2——可以熟練掌握常用詞語
寫50000字升至lv 3——可以熟練掌握并使用各類成語及短句,投稿容易被通過,吸引更多讀者來閱讀
寫100000字升至lv 4——可以準確的表達作者的觀點,并且句子會更有文采,閱讀量輕松破百,開始收獲慕名而來的“粉絲”
寫500000字升至lv 5——可以使文章被更多人接受,經常被專題編輯推薦至首頁,“喜歡”與“粉絲”數持續增加,“贊賞”也會隨之而來
寫1000000字,這個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形容了,那應該就是大作家了吧......
專欄就像一個個支線任務通過投稿去達成,獲得經驗的同時收獲評論和贊美加成。寫作社群好比組團打怪,互相評論點贊,無形中增加繼續寫下去的動力,高級別“玩家”帶低級別“玩家”完成打怪升級任務,大批量的獲得經驗值。
唯一與游戲不一樣的可能就是沒有PK功能,所謂“文無第一,武無第二”,但作者去別人的文集免費游覽時,卻也可以攀比一下字數、喜歡數以及連續日更天數。
碼字跟打游戲沒有什么本質上的區別,除了沒有精美的畫面,但筆下自由黃金屋,字中自有顏如玉,寫字就像是自己與自己聊天,可以古今中外天南海北暢快的聊、盡情的侃,沒有人能夠限制。
笑來老師說寫文章要寫對別人有用的,有“需求”才能價值最大化。如果寫的內容是各個行業內的干貨,對該行業內的人來說特別有用,那這樣的文章價值就很大,價格也會很高。如果寫的是自己的奇思妙想,那也不錯——提升各類經驗的干貨固然有用,但選擇寫“被認為有趣”的作品也未嘗不可,四大名著乍看起來對任何人都沒有一點用,但他們經過幾百年來的大浪淘沙留下來,卻真的讓世界變得有趣,而且還養活著不計其數的研究者。就算是選擇只寫“自己覺得有趣”的內容,能夠堅持寫上幾十萬字,也會收獲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呢。
有句話叫量變引起質變,把寫作當成一場“游戲”,把“在線時長”目標設定為五千小時,堅持寫下去,寫他一百萬字,那成為簡書簽約作者肯定不在話下,出本自己的著作也未嘗沒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