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版規則發布后消防產品自愿性
認證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國家消防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新修訂的《自愿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防火門、防火窗、防火玻璃產品(部分隔熱及非隔熱)》(NCFE-V449-01:2017)(以下簡稱“新版規則”)已于2017年5月8日起正式實施,該實施規則替代了原認證實施規則(NFEC-CPRZ-01(A/0))(以下簡稱“原版規則”)。為保證新版規則發布后消防產品自愿性認證工作的有效實施,同時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提高認證時效,工程中心經征求有關意見并討論,現將新版規則發布后消防產品自愿性認證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認證委托
自新版規則實施之日起,工程中心按照新版規則的要求受理新認證委托,并開展消防產品自愿性認證工作(新版規則見附件1)。
二、處于認證過程中的委托
對于在新版規則實施之前已委托認證并處于認證過程中的認證委托,工程中心前期征求各方意見并討論,確定由認證委托人自行選擇以下實施認證的方式:第一,按照原版規則實施認證的委托,符合認證要求的,工程中心頒發有效期為5年的原版證書,獲證后認證委托人應按本通知第三條的規定在期限內完成換版工作;第二,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的委托,在型式試驗合格后,按照新版規則的要求進行初始工廠檢查,符合認證要求的,工程中心頒發有效期為5年的新版證書。
三、換版委托 ??對于持有原版證書的認證委托人,本次規則換版工作應在首張證書批準之日起的12個月內完成。為減輕企業負擔,本次規則換版工廠檢查與首次獲證后監督檢查一并進行。按照實施規則中獲證后監督每12個月不少于一次的規定,持有原版證書的認證委托人應于首張證書批準之日起9個月內提交換版委托,工程中心將在受理換版委托后3個月內完成后續換版工作。對于采信原型式檢驗報告的獲證單位,換版委托必要時在每類產品中隨機抽取一個典型產品進行監督檢驗。
因認證委托人逾期申請導致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換版工作的,工程中心將暫停相關證書。
四、原檢驗報告的采信0571-85860756 ?杭州中國產品CCC認證網唐懷信
為減輕企業負擔,經研究決定:對于認證委托前,委托認證的產品已經通過檢驗的認證委托,工程中心可采信符合以下要求的原檢驗報告:
(一)原檢驗報告的檢驗項目應包含實施規則中型式試驗項目的全部內容且檢驗要求應符合實施規則的相關規定。
(二)原檢驗報告應為工程中心分包實驗室出具且三年內的合格報告;
(三)原檢驗報告的有關信息應得到工程中心相關分包實驗室的確認。
對于符合以上要求的原檢驗報告,工程中心經評定確認后予以采信。
五、認證收費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工程中心對《消防產品自愿性認證收費規定》(見附件2)進行了再次調整,調整后僅初始工廠檢查費一項下調幅度即達到20%,其他項目也進行了適當下調。自收費規定調整之日起,工程中心按照新版收費規定收取認證費用。
對于在新版收費規定實施之前已委托認證并處于認證過程中的認證委托,工程中心對于已完成的認證項目按原收費標準執行,對于未完成的認證項目按新收費標準執行。
六、證書和標志的使用
認證委托人獲證后應按照實施規則的要求使用證書和標志,在規則換版期間,新版證書與原版證書同時有效。
認證標志的規格尺寸為φ28,采用由獲證單位自行印制或模壓等方式加施。認證標志應加施在獲證產品的明顯位置。標志加施的具體有關規定另行通知。
獲證后,認證委托人應建立獲證產品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批次、規格、數量、銷售去向等內容,工程中心將在證后監督時結合證書和標志的使用情況一并核查。
七、其他
(一)本通知未盡事宜由工程中心補充解釋。
(二)聯系方式:
業務部:022-58226288、022-58226289
(認證委托受理有關事項)
技術評定部:022-58226215
(認證實施規則及本通知的解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