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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BETWEEN SOLITUDE AND LONELINESS(點擊查看原文)
原載于2016年10月15日《紐約客》雜志
作者:Donald Hall
1
87歲這年,我一個人,住在1803年建的一座鄉間小樓的一樓。南北戰爭以后,我家就一直住在這里。祖父去世后,我的祖母凱特獨居于此。她的三個女兒會來看望她。1975年,凱特在她97歲那年去世了,現在輪到我了。
四十多年過去,我日復一日用于消磨時光的,不過是一兩把椅子。我的起居室里有一張松松軟軟的藍色椅子,我坐著,望向窗外,看那沒刷過油漆的金色的舊谷倉。它現在空了,沒有奶牛,也沒有好馬萊利。我望著郁金香,望著皚皚白雪。客廳有一把機械椅,我坐著寫這些句子,或口述一些信件。我也會看電視新聞,很多時候只是打開靜音,靠在椅背上享受那無邊無際的孤獨與舒適。別人想要來看我,但大多數時候我拒絕了,讓我的寂靜得以持續。
琳達每周過來兩晚。我另有兩個好朋友在新罕布什爾州,分別住在緬因州和曼哈頓,他們已經很少路過我這里了。一周有幾個小時,卡蘿爾會過來給我洗衣服,分好我的藥片,并幫我收拾屋子。我期待她的出現,卻總在她離開之后長出一口氣。有時候,特別是晚上,孤獨會失去它溫柔的力量,然后寂寞襲來。每每重拾孤獨,我總是很感激。
2
我1928年出生,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經濟大蕭條時期,很多家庭都像我們一樣——春之幽谷小學有八個年級的孩子們沒有兄弟姐妹。童年時代的我,有時會交個朋友,但友誼卻從來不能長久。查理·阿克塞爾喜歡做模型飛機,不用巴沙木。我也是。但我笨手笨腳的,會把水泥滴在用來做機翼的紙板上。他的模型飛起來了,我便開始集郵。弗蘭克·本尼也集郵,于是我又覺得集郵沒勁了。
七、八年級的時候,生活里少不了女孩子。我記得我和芭芭拉·龐佩穿得整整齊齊并肩躺在她床上。看見她媽媽焦慮的表情,我們分開了。大多數時候,我喜歡放學后一個人呆著,坐在光影相間的起居室里。母親上街買東西或是跟朋友打橋牌,父親在辦公室里記賬。我兀自神游。
夏天,我離開了我的康乃迪克州郊區,到這座新罕布什爾農場和祖父一同收干草。我看著他早早晚晚給七頭花奶牛擠奶。午餐時,我給自己做洋蔥三明治——旺德面包切厚片就好,以前有人向我提過。
15歲這年,我去埃克塞特讀高中的最后兩年。埃克塞特高中學術上很嚴格,考上哈佛于是就容易。但我有理由不喜歡它——五百個男生兩人一間住校,叫人費盡心思,難覓孤獨!我只好一個人散步,走很久,抽雪茄。后來我找到了一個難得的單間,就盡可能多地呆在那里,讀書寫作。周六晚上,學校里的其他人坐在藍球場上,情緒高漲地看電影,我仍然呆在我的房間里,享受孤獨。
大學時,宿舍分單間和雙人間。有三年時光,我住著單間,里面擺滿了我的東西。大四那年,我弄到了一個帶臥室、起居室和盥洗室的單人套房。在牛津,我有兩個自己的房間,盡管每個人都有。后來我拿到了獎學金,再后來我開始寫書。最后,不管喜不喜歡,我開始找工作。
3
和第一任妻子一起,我在安阿伯安頓了下來,在密歇根大學教英國文學。那時人們結婚早,我和妻子結婚時才只有二十和二十三歲。我喜歡在階梯教室里來來回回地走,講葉芝和喬伊斯,或者大聲朗讀托馬斯·哈代和安德魯·馬維爾的詩作。這些愉悅與孤獨無關,直至回到家,我呆在小小的閣樓里,寫詩。我那異常聰敏的太太數學比文學好得多,雖住在同一個屋檐下,卻同床異夢。
生平第一次,我開始迷戀社交聚會:安阿伯的雞尾酒派對文化。我發現我開始盼著過周末,去那些熙熙攘攘的聚會——只要能讓我躲開我的婚姻就好。那時的周五和周六,會有那么兩三次,讓一對夫婦有機會從一家的客廳玩到另一家。我們調笑,我們喝酒,我們閑扯,反正到了周日的早上,不會記得周六都說過些什么。
整整過了十六年,我和妻子離婚了。
有五年時間,我恢復了單身,卻難以重拾孤獨的快感。失敗婚姻的痛苦變成了波旁酒的刺痛。我甚至還約會過一個一天喝兩瓶伏特加的女朋友。我一周約會三四個女人,有時一天三個。我不再寫詩。我想要告訴自己我過得放縱而開心,但我做不到。
4
簡·凱尼恩是我的學生。她很聰明,也寫詩,在班上她有趣又坦誠。那一年安阿伯入室行竊成風,有天晚上我要開會,想到簡的宿舍離我家不遠,于是問她方不方便幫我照看房子。晚上回到家,我們直奔臥室。我們享受彼此,享受不羈和肉體的歡愉。之后我邀請她共進晚餐,上世紀七十年代,這也常常包括了早餐。我們一周見一次面,仍然和其他人約會,后來一周兩次,再后來一周三四次,最后終于不再約會其他人了。
有天晚上我們談到了結婚,但很快我們又避開了這話題,因為我比簡大19歲,如果我們結婚,將來她很可能要守很久的寡。我們1972年4月結婚,在安阿伯住了三年,1975年離開密歇根搬去新罕布什爾。她喜歡這座老房子。
差不多二十年時間,我在簡之前醒來,端咖啡到她的床前。她起床后,會帶我們的狗格斯出去散步。接著我們回到各自的工作室寫作,工作室分別在這座兩層小樓的兩端。我的在一樓前廳,緊鄰4號大街,她的在二樓后部,挨著羅格山舊牧場。
每天早上,我們各自體味孤獨,寫詩。我們一起午餐,吃三明治然后散步,不說話,只是陪伴。隨后,我們午睡二十分鐘,為這一天剩余的時光積蓄能量,有時也不忘醒來后溫存一番。我總是柔情蜜意,簡總是很有激情——她趕緊沖回了工作室。
幾個小時后,我回到桌邊開始工作。下午晚些時候,我朗聲為簡讀一個小時書。我讀華茲華斯的《前奏》,讀亨利·詹姆斯的《大使》,讀兩遍。《舊約》,威廉·福克納,再來一點亨利·詹姆斯,和十七世紀的詩歌……
晚餐簡做飯,我喝著啤酒,掃一眼《紐約客》,小酌紅酒一杯。過了有一陣,她做好可口的晚餐,蒜香菌菇小牛排,或者夏天在街對面買來美味的蘆筍,招呼我擺好碗盤,好讓她去點上蠟燭。然后我們邊吃晚餐邊分享不在一起的那些時光。
夏天的午后我們去老鷹池塘,那里有個小小的沙灘,能看到青蛙、貂和海貍。我躺在沙灘椅上讀書,簡曬日光浴。我們常常伸手進池塘。有時在那里享用早晚餐,用木炭火爐烤香腸。
我和簡美妙的婚姻持續了二十年,我們一起生活,一起寫作,一起享受各自的獨處時光,可是,1995年4月22日,簡47歲那年,她去世了,死于白血病。
尾聲
現在已經是2016年4月22日,簡已經逝去二十一個年頭了。今年早些時候,我87歲,我那么悲傷地緬懷她,痛入骨髓,前所未有。我病了,我想我快死了。她病重的每一天,那長長的又轉瞬即逝的一年半,我都陪在她身邊。我那么難過,因為簡那么年輕就走到了生命的終點,但我又很慶幸我可以一直陪著她,每分每秒。今年1月份,我再一次感到如此感傷,因為這一次,是我終于要走到人生的盡頭,而她卻沒辦法握著我的手,陪在我身邊。